【七地上调最低工资标准】2021年,北京、天津、江西、黑龙江、陕西、新疆、西藏陆续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多地也明确调整并酝酿有关方案,工资上调势头蓄势待发!
北京市人社局发布消息称,从8月1日起北京市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其中,月最低工资标准从2200元调整到2320元,增加120元。
天津7月1日起对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其中,月最低工资标准由每月2050元调整为每月2180元,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由每小时20.8元调整为每小时22.6元。
黑龙江从4月1日起上调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按区域分为三档,第一档为1860元,第二档为1610元,第三档为1450元。同样,调整后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分为3档,第一档为18元,第二档为14元,第三档为13元。
陕西5月1日起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各类区月最低工资标准均增加150元。一、二、三类区由1800元、1700元、1600元分别调整为1950元、1850元、1750元。
江西自4月1日起上调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区域最低为1850元/月,二类区域最低为1730元/月,三类区域最低为1610元/月。
新疆最低工资标准分四个档次,从4月1日起执行。月最低标准分别为1900元、1700元、1620元、1540元,均上调80元。
西藏自治区自7月1日起,将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1650元调整为1850元;现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6元调整为1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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