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秦伟看来,食品安全固然重要,但能不能不一刀切地执行规定?比如根据企业规模,制定不同的管理办法。面积较大、且有条件的餐饮企业当然应该具备凉菜间;而对于面积较小,不具备开设凉菜间的餐饮企业,能否要求工作台做到生熟区分,杜绝混切混装?
“其实,没有凉菜间并不一定意味着凉菜不合格。”秦伟进一步表示,“就我所知,不少没有凉菜间的小馆子,通过生熟分开,专刀专用,也基本能保障凉菜的食品安全。”
此外,秦伟还建议,在罚款的时候能否结合商家实际经营情况,对多次引导培训后依然产生违法行为的商家再进行处罚,核心是保护消费者的食品安全,同时规范餐饮企业商家的安全经营。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孙荣达表示,对于经营者而言,有一些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可能是因为对于法律法规的不了解而发生,所以无论是对市场监管部门,还是法律从业者,最重要的还是要对经营者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所涉及到的法律法规知识加大普及力度;
其次在经营者办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证照的时候,也应当对所涉及的事项多加沟通和指导;
在执法的时候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灵活掌握处罚尺度,达到更好的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以及维护良好的食品经营环境的目的。
对此,刘少伟也认为,在罚款之余,市场监管部门也应该加强针对商家的培训和引导。“执法的目的不是为了‘罚’,而是保障消费者权益,要想堵上食品安全漏洞,事前服务和事后处罚同样重要。”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超范围经营“拍黄瓜”等凉菜如何处罚的问题,2021年6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曾在公众留言中回答过。
当时有人留言,“本人开了一家餐饮店,已经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但是经营范围没有冷食类食品制售,但是在销售‘拍黄瓜’凉菜”。其询问这种行为会被予以何种处罚。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回应称,从安全性角度,仅加工制作植物类冷食类食品无需专间,可以在洁净的专用操作区内进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与此同时,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