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南充一名“网红主播”拍摄“水煮鲨鱼”和“烧烤鲨鱼”的视频引发舆论关注。据警方确认,被这名主播烹饪的是濒危野生动物“噬人鲨”(又称“大白鲨”),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目前,该主播涉嫌“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已被警方调查。
8月1日,成都律师王万琼告诉澎湃新闻,相关机构对这头被烹饪“大白鲨”的价值鉴定以及该主播是否构成“明知故意”,是其是否构成犯罪的关键。
王万琼认为,如果嫌疑人明知购买、烹饪的“大白鲨”为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且其“价值二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可能面临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大白鲨”价值越高,嫌疑人面临的刑罚越重。
不过,王万琼认为,根据当前法律,所谓“明知”,并不要求该网红知道其购买、烹饪的动物名字叫“噬人鲨”、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才构成本罪的故意,而是只要认识到这样的形状、模样等外观的动物可能是国家保护的范畴,不加以确认仍然购买,就属于间接故意,仍然会被追究刑责。
网红主播烹煮“大白鲨”被警方调查
四川一百万级粉丝的视频号主播购买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大白鲨”进行烹饪,并将购买、烹饪过程制作成视频对外发布一事引发极大舆论关注。
8月1日,南充市公安局向澎湃新闻表示,该局正在对涉事主播“提子”及所涉相关问题进行调查。据澎湃新闻了解,该主播是从淘宝网上一家福建水产品店老板处购买的“大白鲨”,由于该主播是这家店的老客户,双方有别的联系方式。此次购买的“大白鲨”并非从网上下单,而是系线下交易。
据知情人介绍,淘宝店主和该主播线下联系,并向该主播推荐了鲨鱼。该主播曾询问购买鲨鱼是否合法,店主则表示,“当地都在卖。”双方最终以7000元钱的价格达成交易。
据澎湃新闻此前报道,这位名叫“提子”的四川美食主播拍摄的视频显示,该主播在一家海鲜店门口将一包裹拆开,里面是一条“鲨鱼”,为了证明这头鲨鱼很长,该主播还躺在地上和鲨鱼对比合影,并在画面中用文字标注:鲨鱼2米,自己“1.9米”。
美女和鲨鱼以这样的形似出现在街头,迅速引来路人围观。该博主在街头摆拍完了之后,将鲨鱼运到该主播乡下二舅舅家里进行烹饪,烤着给吃了。整个过程被其制作成视频在网上发布。据澎湃新闻了解,该主播给海鲜店100元钱,获准在其店门口摆拍。此前双方有过类似合作。
据中国渔业协会原生水生物及水域生态专委会副主任周卓诚确认,被这名主播烹饪的是濒危野生动物“噬人鲨”(又称“大白鲨”),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一位从事动植物保护工作的执法人员而也表示,据他所知,“噬人鲨”现在还没有实现人工繁育养殖。
据四川媒体报道,南充市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和警方已将鲨鱼组织带往南海水产研究所检测,以确定这头鲨鱼的具体价值。这关系到该案最终定性。
嫌疑人是否明知及“大白鲨”价值,是定案关键
目前,烹饪“大白鲨”的主播涉嫌侵害国家重点保护动物的行为已经被确认,但是其否够得上刑事犯罪,还有两点需要明确:一是鲨鱼的真正价值,其次嫌疑人是否“明知”。
成都刑事辩护律师王万琼认为,相关法律虽然规定了“明知”,但并不要求认识到野生动物的级别和具体名称。
王万琼称,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相关刑法条款的解释规定:“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为食用或者其他目的而非法购买的,属于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
这意味着在该案中,并不要求该网红知道其购买、烹饪的动物名字叫“噬人鲨”、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才构成故意。而是,只要认识到这样的形状、模样等外观的动物可能是国家保护的范畴,不加以确认仍然进行购买,符合间接故意的认定,就仍属于犯罪行为。
王万琼认为,这里的“应当知道”,并不是指过失,而是指根据相关事实推定。
考虑到买卖双方的购买情形,如果卖家基于其对识别野生动物的丰富经验,明确告知该网红这是人工饲养,并且出具了一定可信度的证明材料等,该网红基于对卖家专业知识、证明文件的信赖而实施了购买行为,此时的行为人可能处于“受骗者”的地位。
不过,这需要买卖双方的言辞证据、相关的客观书面证据进行案件事实的还原;并根据行为人工作内容、社会阅历、受教育程度等客观方面来推定其是否可能知道其购买的“大白鲨”属于国家保护动物。该案中,“大白鲨”与一般人常识中所认识的国家保护动物鲨鱼无异,因此,并不需要非常专业的认知就应该具有相关保护意识。
另外,涉案“大白鲨”的价值鉴定,也是该主播是否入罪的关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相关解释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二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依照刑法第341条第1款规定,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总之,价值越高,面临的处罚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