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8月1日施行 经常性侮辱、跟踪、威胁等均属于家暴

2022-08-03 09:12:28 作者: 新规8月1日

  ●2016年3月1日

  《反家庭暴力法》的实施表明了国家禁止任何形式家庭暴力的鲜明态度。其中的核心内容就是创设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

  ●2017年7月19日

  最高法牵头召开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建立了包括15个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不断完善家事审判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着力推动形成反家暴的宏观格局。

  ●2018年7月18日

  最高法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意见(试行)》,探索建立家事案件心理测评干预、家事调查、婚姻冷静期、案后回访等制度,推动对家庭暴力的综合治理。

  ●2019年9月16日

  最高法与全国妇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合作建立健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机制的通知》,进一步细化对妇女儿童权益的保护措施。

  ●2022年3月5日

  最高法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立足于各部门具体职责,从源头抓起,打通部门间沟通协作“堵点”。

  ●2022年8月1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正式施行,为家暴受害人提供更多司法保护。

  ■ 对话

  北京为平妇女权益机构共同发起人冯媛:

  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能有效遏制家暴潜力还需要充分发挥

  北京为平妇女权益机构共同发起人冯媛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人身安全保护令在反家暴工作中是一个非常有效的制度,但从目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核发总量来看,这一制度的潜力还未充分发挥。

  她建议,应该有更多、更有效的普法宣传,让公众了解并使用这一制度,公检法工作人员也需要提高对家暴的认知和处理能力。

  冯媛是1995年中国承办的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的亲历者。此后,冯媛参与发起的“反对家庭暴力网络”组织从2000年起推动制定全面的反家暴法,是反家暴立法的有力推动者。经过各方努力,《反家庭暴力法》于2015年正式通过,并于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2014年,冯媛作为共同发起人,发起创立北京为平妇女权益机构,倡导完善和实施相关法律政策、协助相关机构和专业人员进行性别平等和反暴力的能力建设。

  保护令申请情况反映家暴基本情况 女性受害者居多

  新京报:据你们观察,《反家庭暴力法》实施6年来,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的实施情况如何?

  冯媛:一个比较好的趋势是,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核发数字总体还是逐年递增的。根据今年两会最高法的工作报告,全国人身安全保护令2021年核发量为3300多份,达到历年最高。结合近年通讯技术的发展,部分地区开设了“云申请”的渠道,通过微信、互联网申请保护令,方便申请人。

  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落地的相关机制也逐步完善。包括最近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新规,以及今年3月发布的《关于加强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还有之前一些省份相继推出的文件,都为推动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发挥作用打下了很好的基础。

  新京报:根据你们的统计,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群分布是怎样的?

  冯媛:根据我们的统计情况以及接触到的救助案例,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人群的画像是高度抽象的,虽然女性特征更明显,但是也不全都是女性。夫妻恋人、父母子女、公婆儿媳、女婿岳父母、兄弟姐妹,乃至隔代人之间的家暴都存在。

  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情况,本身也反映了家暴的基本情况,主要是女性受害者,不限于年龄、城乡经济条件、社会文化背景、身体健康程度等方面的差异,什么样的受害者都有。

  新京报:为平团队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实施情况报告是基于已上网的裁定书。据你们了解,各地的裁定书上网情况如何?

  冯媛:从实际数据来看,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书上网数量和实际核发数量不完全正相关。我们认为,应该鼓励各地做好司法数据的公开,使全国范围保护令的核发数量与上网数量真正达到正相关。这些公开的数据和案例,对于我们促进反家暴工作是非常有意义的,信息上网的同时也需做好当事人个人隐私的保护。

  申请到保护令后 被申请人的自动履行率一般较高

  新京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大致流程是怎样的?从实践来看,拥有一般法律知识的人可以自己完成申请吗?

  冯媛:个人申请是没有问题的。申请流程简单来说就是,当事人拿上自己搜集的一些证据,向法院提出自己遭遇了家暴或可能遭遇家暴,申请人身安全保护措施。根据《反家庭暴力法》规定,最简单的申请诉求是申请法院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暴,如果还有其他更加具体的需求,可以进一步提出,如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近亲属,或者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以及其他安全保护措施。

  从实际情况来看,当事人本人或其监护人直接去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情况占绝大多数,律师代理申请的情况并不多。另外,《反家庭暴力法》规定,由于种种原因当事人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相关部门和机构可以代为申请。但目前看,代为申请的数量非常少,这是人身安全保护令实施过程中一个较为不足的点。

  新京报:相关部门和机构代为申请为何重要?

  冯媛:它们具备一定的权威性,在代为申请之前一般都是接到了求助或投诉,做了初步介入,至少对具体情况比较了解或有初步调查。对法院来说,相关部门和机构提供的证据可信度相对更高,他们在后续的执行过程中也能起到积极作用。

  此外,代为申请可以让无助的当事人更有安全感,减少在申请和审理过程中可能遭遇的危险,比如跟踪、威胁,甚至直接的身体暴力,也能避免当事人在申请过程中再度受到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