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女子以20元的次品,换走闺蜜满月孩子手上的金手镯被刑拘

2022-08-11 16:17:22 作者: 河南一女子以

8月9日,河南洛阳,一宝妈在宝宝满月时,在金店花了4000多元,给宝宝买了个金手镯,当时还发了朋友圈。可最近宝妈给宝宝换衣服,宝宝手上的金手镯不小心掉在地上,宝妈去捡起来时,却发现质量明显比之前轻了很多。

发现不妥后,宝妈立即拿去金店验证真假,被认定是假的后,宝妈立即报警求助。可警方调查出来的结果,让这位宝马真呼“不敢相信、信错人了!”



原来宝妈发了朋友圈后,其微信好友一位多年未联系的闺蜜,就以看宝宝为由,隔三差五地到宝妈家里窜门。随后趁无人时,将其20元从网上买来的假手镯,换走宝宝手上的金手镯。

据闺蜜称,事后其心理非常内疚,这么好的感情,自己却做出这种对不起人的事。因此想着过段时间再找机会,把真的再换回去。

可不曾想,还没来得及换就被警察找上门了。目前,闺蜜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1、有网友表示,闺蜜说想换回来,不可信!因为她是看到宝妈发朋友圈后,才开始重新与宝妈联系的,由此可见,从联系的那一刻起,闺蜜就已经揣着非法占有宝妈金手镯为目的了。

还有网友感叹道,“日防夜防家贼难防”!

2、闺蜜的行为,是诈骗,还是盗窃?

诈骗是指隐瞒真相或虚构事实,致使他人处于错误认知下,主动交付财物的行为;而盗窃是指趁人不备时,私自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也就是说,区分两者,主要是看行为人是否秘密窃取和被害人是否主动交付财物。



具体到本案中,从本案案情来看,闺蜜就是趁宝妈不备时,秘密窃取金手镯的行为。即闺蜜“以假换真”只是为实施盗窃的手段而已。故本案应当认定为盗窃。

3、闺蜜会受到什么处罚呢?

《关于办理盗窃案件司法解释》规定得很清楚,秘密窃取他人财物2000元-5万元数额较大的,以盗窃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不足2000元的,按治安处罚。



具体到本案中,宝妈这只金手镯刚买不久,有发票为证,价值4000多元,已经属于数额较大的。换而言之,闺蜜应在3年以下量刑,且闺蜜不仅要将真手镯还回给宝妈,还要被判处罚金。



有网友说,闺蜜想以20元的工艺品,换走价值4000元的金手镯,智商堪忧!进去清醒一下,或许是好事。对此,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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