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乐山市市中区通棉路上一水果市场附近,一年轻女子从20多层高楼轻生,落下砸中一名路人,视频拍摄者一边拍一边表示“有人跳楼,不敢过去看”。
视频画面中,有两人躺在地上一动不动。
当地殡仪馆也表示,水果市场确实有人跳楼,当时也拉走了两具尸体,目前尚未有家属认领!
不管这个事情最终的调查结果如何,两条生命已然消逝。如果真的是女孩跳楼砸中路人,女孩的行为并不值得同情。
在我看来,任何形式的自杀都是不值得同情的,尤其是伤及无辜者性命的,更应该予以谴责。因为,这种行为本身就是极度自私的行为,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任何时候都要珍惜自己的生命,如果你自己都不珍惜自己,别人怎么会珍惜你?这是其一。
其二,如果非要选择这种极端的行为了却这一切,那就不要临死还牵涉到无辜的路人。路人没有招惹你,不应该因为你的某些行为受到意外的伤害。而且,人家可能有老人有孩子,人家还想好好过日子呢,结果你临死还要拉一个垫背的,着实有些可恨了。
哎,太悲惨了,怎么非得想不开呢?实在想不开的话,建议找个安静点的地方,别祸害到别人呀!
人生苦短,死都不怕,又有何惧?遇到事情,一定要冷静呀!千万不要做这种傻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