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荣枝案二审旁听者:她表现得更冷静从容,但在说起妈妈时哭了

2022-08-18 22:43:30 作者: 劳荣枝案二审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劳荣枝不服判决,当庭提出上诉。

劳荣枝二哥:希望二审给妹妹更多时间说话

对于此次二审,劳声桥称,希望二审能够真正意义上地公开开庭。他表示,大家肯定都愿意看(庭审)直播。

本案一审期间,劳声桥没有能够参加庭审。“我和妹妹有二十多年没见了。”劳声桥说,劳荣枝被抓后,他曾写了二十多封信寄给她,但信件均被退回。至今,他没有见过劳荣枝本人。

而且本案侦查期间,劳声桥曾为妹妹聘请了律师,但最终未获得会见机会。一审期间,劳荣枝的辩护也是由两位官方指派的法律援助律师完成的。他因此感觉一审律师不够积极,“希望二审给她多一些辩护时间,让她把话说出来给大家听。”

二审开庭前夕,劳声桥特意在老家相关部门开具了他是劳荣枝亲属的证明材料,提交给二审法院,希望能够参加旁听,见一见劳荣枝。



8月18日上午,江西高院二审开庭审理劳荣枝案。

开庭的前一天,8月17日上午,劳声桥从九江赶到了南昌,经过与二审法院沟通,最终获准进入法庭,通过视频旁听。但这种方式仍旧无法真正算见到劳荣枝,这让劳声桥有些遗憾。同在这一天,劳荣枝的二审辩护律师会见了劳荣枝,劳声桥也跟着去了看守所,但是未获准进入,这让劳声桥很郁闷。

劳声桥向记者透露,此次二审开庭,辩护律师辩护的一个方向,或将提出一审判决证据不足,望发回重审。 “不管怎样,我相信律师,相信法律,希望能给妹妹一个公正的判决。如果法院真的证据确凿,有铁证,哪怕判死刑我也服。”劳声桥说。

劳声桥认为一审认定的事实不够清楚,证据也不充分,他反复向记者强调“妹妹很可怜”,“她整天面临着法子英的威胁、逼迫。法子英从小逞强斗勇,小学未毕业就在外面混,偷窃,打架,拘留教养家常便饭,还被判刑,靠违法犯罪,捞偏门为生,多次重伤他人,挑断他人脚筋,纠缠劳荣枝时就因为重伤他人被当地警方通缉。在九江老家时,我和大哥都曾打听过法子英,劳荣枝听到后便被吓到,让我们不要打听。”

劳声桥还提供了一份对比文件,列举了劳荣枝一审判决与1999年法子英判决中对于事实认定的矛盾之处。



劳生桥提供的法子英、劳荣枝判决书案情对比。

比如对于法子英、劳荣枝到达南昌的时间,法子英判决中为1996年5月,劳荣枝一审判决为1996年6月,二者相差一个月。

关于南昌被害人熊某案件的细节,法子英判决中熊某被害时为35岁,而劳荣枝一审判决中则为37岁;在法子英判决中,认定法子英手持尖刀逼住熊某用皮条、绳索将其捆绑,而在劳荣枝判决中则是事先躲藏在室内的法子英用刀威胁熊某,与劳荣枝共同将熊某的手脚捆绑。

温州被害人梁某、刘某清案件的细节中,法子英判决中认定法子英在与被害人梁某商谈转租住房事宜过程中感觉梁晓春有钱,而在劳荣枝一审判决中认定是劳荣枝在与被害人梁某商谈转租住房事宜过程中认为梁晓春有钱。“到底是谁,这两者有着根本性的不同。”劳声桥说。

常州刘某绑架案是较为特殊的一起案件,这起案件,在法子英案件中由于证据不足,没有起诉法子英,换句话说在法子英判决中没有该起犯罪事实,而在劳荣枝一审判决中,认定了该起事实。劳声桥表示,这很不合常理,“我妹妹是被胁迫的,法子英都没起诉,怎么能够算到我妹妹身上?”

被害人小木匠妻女:希望维持原判

劳荣枝案一审期间,本案被害人小木匠陆中明妻子朱大红曾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严惩犯罪,对劳荣枝从重处罚,并要求劳荣枝赔偿丧葬费、生活费等共计134万余元。

一审开庭时,劳荣枝曾对受害人家属道歉,但朱大红并不接受,“一条人命不是一句道歉就能抹掉的”。



朱大红期待二审维持原判,判劳荣枝死刑。

2021年9月9日,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劳荣枝死刑时,同时判处劳荣枝赔偿该案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朱大红四万八千余元。朱大红对法院判处劳荣枝死刑表示满意,关于民事部分的赔偿,因为劳荣枝本人没有多少存款,没有办法只能接受,并当庭表示不会上诉。

朱大红告诉记者,时至今日她还没有收到这笔赔偿,“当时劳荣枝卡里只有三万多,她还在庭上说什么出去工作挣回来,她还能出去工作吗?那都是无稽之谈。一审结束之后我下午就回家了,之后就什么消息都没了,现在也不知道该问谁了。”

不过对于这笔赔偿是否赔付,劳声桥的说法恰恰相反,他称这笔钱都已经赔了,“劳荣枝卡里有钱,我们给她打的生活费也有一部分用来赔偿了。”

目前,暂无法确认双方谁的说法是事实。

此次二审开庭,朱大红并没有赶往南昌参加庭审,“一是因为我没有上诉,再一个我因为做保洁工作时踩到水,腿被摔骨折了,现在已经养伤两个月了,还不能下地走路,没办法去南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