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创新旅游低碳发展新模式。
严守生态底线,确保海南旅游业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创建零碳、低碳旅游景区试点,创新低碳旅游形式,开发多样性低碳旅游项目。依托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打造低碳休闲房车营地,谋划低碳露营地,配置低碳旅游设施,建设生态停车场、生态厕所、生态垃圾桶等。促进旅游交通低碳发展,在万宁、琼海、陵水、文昌等市县,开展氢燃料汽车应用示范试点。发展低碳旅游酒店,到2022年底,全省范围内星级宾馆、酒店等场所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可通过设置自助购买机、提供续充型洗洁剂等方式提供相关服务;到2025年底,实施范围扩大至所有宾馆、酒店、民宿。
3.加快发展绿色现代服务产业。
提升现代服务业绿色发展水平,以现代物流、医疗健康、现代金融、商务服务为发展重点,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推动服务业绿色化、低碳化发展,构建海南自由贸易港现代服务业体系。推进海口商贸服务型、三亚空港型、洋浦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加快推进海南湾岭、澄迈金马等物流园区建设。充分释放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新旧“国九条”政策红利,打造医药研究、临床试验、临床治疗、健康疗养为一体的高水平医疗服务产业集群。积极吸引境内外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在琼落地,推动发展贸易金融、消费金融、绿色金融、科技金融等特色金融业务。推动会展业绿色高质量发展,鼓励办展设施循环利用。有序发展外卖配送、网约车、即时递达、住宿共享等领域共享经济,规范发展闲置资源交易。加快信息服务业绿色转型,做好数据中心、网络机房绿色建设和改造,建立绿色运营维护体系。加快创意设计、建筑设计、工业设计和集成电路为主的“国际设计岛”建设。到2025年,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比重达到54%,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35%以上。
4.着力培育低碳高新技术产业。
以科技创新为引领,以重大产业平台为支撑,以高新技术企业为主体,以重点产业园区为载体,壮大绿色低碳型高新技术产业规模。优化石油化工产业结构,深化芳烃、烯烃、新材料三大产业链,鼓励应用节能新技术、新工艺,减少能耗,降低碳排放。鼓励园区、企业积极参与绿色园区、绿色企业、绿色工艺标准体系认定,推进石油化工产业“5G+工业互联网”两化融合智能提升改造,加快智能工厂建设。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智能汽车制造业发展,分阶段实现汽车清洁能源化。通过组合绿电制氢和捕集二氧化碳,探索开展二氧化碳制甲醇工程化研究,并上溯技术研发、设计、制造新型高端装备制造业产业链,下延碳基新材料、甲醇燃料电池、新型绿色化工、多元电力智能调控等行业,同时辅以微藻生物固碳等技术为主的高附加值经济产品制造。拓展数字技术与高新技术产业融合应用,在数字化转型过程中推进绿色发展。鼓励开展节能环保咨询服务、节能环保设施设备建设及运营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和合同环境服务、节能环保贸易及金融服务等。到2025年,高新技术产业产值突破8000亿元,在清洁能源产业领域投入800亿元,产值突破330亿元;节能环保产业产值达到350亿元。到2030年,分别在儋州市、东方市和昌江黎族自治县推动建成1—2个绿色新材料基地。
5.大力推进农业绿色低碳发展。
全省推进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提升生态循环农业示范省建设水平。适度推动农业规模化经营,支持推广使用现代农业机械化装备。大力推进农业节水,推广高效节水技术。以“向岸上走、往深海走、往休闲渔业走”为方向,引导发展绿色生态健康渔业,推行水产健康养殖。加快构建园区化、产业化、品牌化、数字化的现代农业新型产业融合体系。支持发展观光农业、体验农业、创意农业、智慧农业、休闲渔业、美丽乡村、民宿等新业态。推进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生态环境提升工程、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程。鼓励推广生态种植、生态养殖,加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管理。强化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推进退化耕地综合治理,加强农膜污染治理。实施农药、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行动。
(三)推进绿色宜居型城乡建设。
1.推进城乡布局绿色低碳化。
推动城镇更新由传统“大拆大建”模式向渐进式、适应式的综合环境整治更新模式转型,在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形成空间资源高度“循环利用”的“海南模式”,打造热带滨海岛屿特色的绿色低碳发展道路。优化城乡空间布局,合理规划城市建筑规模,统筹安排各地区建设用地指标,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过快增长,将低碳发展理念纳入各级国土空间规划、城乡建设规划。优化城市空间形态,推动城市组团式发展。合理规划建设城市绿色空间、一级通风廊道、环城绿带、交通走廊绿化通道,提升城市绿色化水平,积极推进海绵型城市建设。在沿海地区推动生态岸段和生态海域保护,在中部地区高质量建设森林城市。推动建立以绿色低碳为突出导向的城乡建设管理机制,加强建筑拆除管控。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加快农房和村庄现代化建设,促进县城、小城镇、村庄融合发展。开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构建服务便捷、配置完善、布局合理的城乡公共服务体系,缩短城乡居民出行距离和时间。推进装配式建筑高质量发展,2022年新建装配式建筑占比达60%以上,带动建筑业转型升级。
2.建设和谐发展生态型城镇。
以建设和谐发展生态型城镇和区域为抓手,加快打造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示范样板。深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带动工业源、农业源、生活领域源和其他类的固体废物减排与处置方式转变,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和排放,协同降低温室气体排放。加快推进三亚市、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国家低碳试点城市及海口市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结合海南自由贸易港重大开放平台建设,支持文昌市、陵水黎族自治县、东方市、临高县、琼海市建设产城融合的低碳城镇,探索打造一批富有特色的生态示范村、镇。支持海口江东新区、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亚崖州湾科技城、三亚中央商务区、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海南生态软件园等园区根据产业发展定位和资源禀赋探索开展不同类型低碳园区试点建设工作。推动各市县创建一批低碳城市、低碳园区、低碳社区、低碳校区、低碳景区、低碳建筑试点。到2025年,各市县至少完成3个近零碳排放社区试点的创建。到2030年,全省建成一批可推广、可复制、可借鉴的低碳示范区域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