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女大学生被害案"二审:洪峤曾计划杀另外5人

2022-08-27 13:21:47 作者: "南京女大学

封面新闻记者 石伟

8月26日,经过6个小时的审理,“南京女大学生被害案”二审在西双版纳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结束(由云南省高院负责审理)。因疫情关系,3名被告未到庭,而是在拘留所以视频连线方式参与审理。

西双版纳中级人民法院(石伟摄影)

庭审前后,首次现身的洪峤家属快步匆匆进出法院,未接受任何采访。

在二审中,被告洪峤一方提出精神鉴定,提出其策划、指使张晨光、曹泽青杀人的证据不足。法院认为洪峤在实施犯罪过程中逻辑严密、计划周详,还亲自写下47页上诉状,驳回其精神鉴定诉求;

法院认为,其策划、指使张、曹二人作案,采用微信电话及手机游戏喊话方式逃避追查,虽然未留下具体内容,但相关痕迹及涉案人员供述能够相互印证。

死者李某月家属旁听后认为,被告方此举是在“垂死挣扎”,但不会影响最终结果。死者家属代理律师披露,洪峤在策划杀害李某月期间,还曾策划杀害另外5人,其中包括“不听话”的同案犯张晨光,以及张晨光女友和她的父亲。

案件背后:

律师称洪峤还曾计划杀害另5人

至少制定过3套杀人方案

二审持续了6个小时,所有参与人员中午都没有走出法院休息。西双版纳的天气诡谲多变,开庭前曾朝霞满天,开庭后却陆续下了四五场阵雨。

庭审结束,走出法院的李胜冒着雨不断接听媒体电话。

庭审之后李胜不断接到媒体电话(石伟摄影)

李胜介绍,3名被告——洪峤、张晨光、曹泽青因疫情关系未到庭,是在勐海县拘留所通过视频连线方式参与庭审。此前一审中,洪峤因策划、指使张晨光、曹泽青将女友李某月杀害,洪峤数罪并罚被决定执行死刑,张晨光、曹泽青二人则是死刑缓期二年执行。3人均提出上诉,洪峤提出了精神鉴定,质疑其策划、指使杀人的证据不足;张、曹二人则认为是受人指使作案,量刑过重。

李胜和代理律师走向法院(石伟摄影)

云南昕坤律师事务所的两名律师,免费代理了李某月的案件。杨柱律师介绍,3人落网后供述,除了李某月之外,还计划杀害另外5人,并且至少制定了3套杀人方案。

其中,三人计划诱骗熟人张某与李某月同乘一辆车,将张某灌醉后放入车中,再将车辆推入深水,造成张某醉酒驾车落水死亡假象。

张晨光供述,他的女友张甲(化名)、女友的父亲张乙(化名)也曾是洪峤的作案目标。原因是洪峤认为张甲曾骂过他,同时怀疑张乙对外透漏过他的名字。洪峤计划躲在张甲家楼梯道,趁张甲不防备的时候,用充满毒药的注射剂扎入张甲脖子。

杨柱介绍,张甲在李某月被害不久因车祸死亡,暂时无法判断是否与洪峤有关。

曹泽青则供述,洪峤还计划将另一个朋友刘明(化名)诱骗到境外杀害,以便占有刘明的20万转业费。“曹泽青还供述,因为张晨光迟迟没对女朋友下手,洪峤曾对曹泽青放言,如果张晨光不听话就把他干掉。”

杨柱介绍,上述信息均来自检方,一审时曾有提及,他在二审中做了重点阐述。李胜证实,洪峤在庭上对此否认,而张晨光和曹泽青称,他们作为这些计划的参与者和知情人,曾担心会被洪峤灭口。

律师讲法:

精神鉴定需前提条件

两被告量刑不同系受洪峤胁迫

李胜在二审旁听中得知,洪峤曾亲自写了47页的上诉状,他认为这不是精神病人能够完成的任务。

杨柱律师介绍,三人在策划杀害李某月过程中,为了不留痕迹,主要是采用微信语音和“吃鸡”游戏中喊话方式沟通。“发语音信息之后立即撤回,或者直接打微信语音电话,或者在游戏中直接语音商量,这些都没办法事后查看对话具体内容。洪峤二审认为他策划、指使杀人的证据不足,也是拿这些方面说事。”

杨柱认为,这些反驳角度站不住脚。在案的证据中,有三人微信聊天记录中多次撤回信息的痕迹,还有案发前他将案发位置发给张、曹二人的记录,涉案四人相互的供述也相互印证了洪峤策划、指使行为,并不是必须要拿到他每一条策划、指使的语音内容才算证据。

对于洪峤申请精神鉴定的主张,杨柱解释称,是否需要进行精神鉴定有前提条件,比如申请人一贯的日常生活情况调查。“洪峤的朋友、老师证明他多年生活表现正常,他本人作案过程中逻辑严密,落网后供述以及当庭自辨条理清晰,没有任何精神方面疾病。他的家族也无精神病史,所以法院驳回了这一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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