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各地涉及政府回购商品房的政策来看,去库存、纾困出险房企、稳楼市为主要目的。
比如,今年8月16日,浙江湖州发布稳地产新政,提出五方面措施,其中包括鼓励国企收购“困难房企的滞销房”作为保障安置用房等;河北邯郸市磁县鼓励国有企业收购存量市场房源,用作安置用房或保障性租赁住房,并特意指出“房地产去化周期偏长的项目”。
对于政府的回购行为,业内普遍认为颇具积极意义,向外界释放了一定托底的信号、增强置业者信心。
10月12日,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向《华夏时报》记者指出,地方政府近期进行的回购新房项目动作,“既实现了去库存的导向,也有助于对保障房等房源筹集提供支持,而类似操作也可以化解库存和房企销售压力”。
同策研究院研究总监宋红卫分析称,政府本身承担向社会提供一定量的保障房、租赁住房、人才用房等,因此政府回购商品住宅作为保障房、租赁住房等可谓一举两得。“既实现了保障房、租赁住房的供应任务,同时还带动了当地的住房需求,帮助房企去化了库存压力,对于稳定当地楼市,减轻房企压力,鼓励房企拿地都有积极的作用。”宋红卫向《华夏时报》记者指出。
“定向回购的方式在缓解企业资金压力方面有一定效果。”中指研究院指数事业部市场研究总监陈文静表示,伴随着各地继续“因城施策”出台楼市支持政策,预计接下来将有更多的三四线城市加入回购存量商品房行列,以此来稳定当地楼市、激活存量市场。
不过,陈文静也向《华夏时报》记者强调,定向回购的方式对于地方政府财政支出亦会产生一定压力。
而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则对苏州此次回购消息真实性及具体操作的合理性存疑。10月13日,其向《华夏时报》记者分析说,政府回购新房,如果进行网签备案,同样需要交税,倘若用作保障性住房或者公租房,完全没有必要;且倘若想要再次销售,还要算作二手房,交易成本对于买卖双方都要加大很多。
责任编辑:张蓓 主编:张豫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