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政府网消息,近日,广西玉林市的李女士通过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陆川县实验中学有家长以“感谢老师”为名,在微信群组织学生家长捐款。
收到李女士留言后,国办督查室经初步核实,转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核查办理。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接到线索后,组织玉林市政府、自治区教育厅开展核查。
经核查,李女士反映问题属实。
2022年5月,陆川县实验中学高三年级1907班有家长在微信群里提议,为了感谢老师的辛苦付出,组织家长每人捐360元,并在微信群不定期公布捐款学生家长和未捐款学生家长的名单。
1907班共有80位学生家长捐款2.84万元,该班班主任未向学校汇报,私自代收学生家长捐款,准备发给各科任教师。同时排查发现,该校高三年级其余24个班级均存在上述行为,共有1908位家长捐款67.77万元。
核查组认为,陆川县实验中学相关教师收取家长捐款的行为,违反了教育部相关通知中关于“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的规定,属于违规收费。
经督促,陆川县实验中学已将1907班及其他24个班级合计收取的70.61万元捐款,全部退还学生家长。
广西壮族自治区在全区教育系统对该问题进行了通报,并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和全面排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