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晚发生在上海的这起事件不由让人联想到彭宇案——2006年11月20日发生在南京市的一起引发极大争议的民事诉讼案。
情节类似,尽管后者最终结果要比前者复杂得多。但是他们折射着同一个事实和心态——尽管时间过去了16年。
01
发生在上海的这个事件的经过大体是这样的。
12月11日晚,卫先生在驾车经过某路段时,突然发现旁边的非机动车道上,躺着一位老人。从其身旁同样倒在地上的电动车来看,老人应该是骑行过程中不慎摔倒。
担心天气寒冷,老人的身体可能出现意外情况,卫先生便为其进行了报警求助。
不过在这之前,为了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他故意将车子停在距离老人摔倒处较远的地方,并再三和老人澄清,自己不是肇事者。
但没想到,如此充足的准备,还是让自己陷入到了一场小麻烦之中。
在警方赶到现场后,倒地老人一口咬定,自己是被卫先生撞倒的,强烈要求其作出赔偿。
这样的反转,让卫先生颇为恼怒。不过由于非机动车道和机动车道之间,有着金属栏杆做隔断,警方很快厘清了整个过程,并证实了卫先生的清白。
当事人发声
昨天,该事件有了新的进展。老人的家属对卫先生的助人为乐行为表示了感谢,并对给他造成的不便,进行了2000元的经济补偿。
由于事发之前,老人存在饮酒行为,卫先生也对老人的酒后失言给予了谅解。
一场纷争,便也随着双方达成和解而告终。
02
这一事件在网络上曝光后,却引发了网友的热烈讨论。
也许不少人不由想起了2006年发生在南京的一起曾经轰动全国引起极大争议的民事诉讼案——彭宇案。
与这个事件非常相似,也是“救人反被讹”。
2006年11月20日早晨,老人徐寿兰在南京市水西门广场一公交站台被撞倒摔成了骨折,徐寿兰指认撞人者是刚下车的小伙彭宇,彭宇则予以否认。
徐寿兰因此将彭宇告上法庭。据说事发时的警方对双方的询问笔录中,有双方发生相撞的陈述记录。但这份笔录被接处警的城中派出所在该所房屋维修过程中不慎丢失。
这就是这个案件的奇特和“说不清”之处。
彭宇在以后的庭审中一直坚持“无碰撞”答辩。
直到将近6年后的2012年1月,时任南京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刘志伟接受记者专访时指出:“对于调解结果,彭宇也表示,在2006年11月发生的意外中,徐寿兰确实与其发生了碰撞。事后经法院调解,他对结果表示满意。”
当时此案件很快尘埃落定。由于人们对事实的真伪无法判断,莫衷一是,因此这个案件的判决结果对于整个社会的风尚打击很大——后来许多人不再敢去扶起倒地的老人就源于此案,都唯恐说不清,给自己“惹上官司”。
03
好在上海这个事件事实清楚,当事人也出于正常的担心和考虑,提前规避了可能有的“说不清”,结局很令人欣慰。本来可能的“讹诈事件”最终转为好事、善事。
但是不少人也会由此心存芥蒂。根源就是:本是一场善意之举,却为自己引来了麻烦。
让人们顾虑的是,尽管老人的家属做出了赔偿,警方也还给了卫先生清白。可若是这一事件发生在没有监控,也没有护栏隔断的区域,恐怕又将是说不清的麻烦事儿。
这是人们在做类似好事的时候最为担心的。
扶老携幼本来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数千年如此,并无疑虑。
而法律也会在道德的基础上延展,充当善意和道德的“保护神”。弘扬正气,惩戒歪风,引导社会向着真善美的方向前行。
尤其是,法律的权威性会对于社会风尚的走向起到明显的引领作用。也因此,“见义勇为”条例一次次修正,努力合拍大众最为朴素的情感,让“英雄流血又流泪”的悲剧彻底不再上演。
向善而行,这是公民道德的基本要求,也是需要法律保护的正确航向。无论当年引发热议的彭宇案,还是刚刚发生在上海的这个幸亏没有走偏的事件,都在为道德和法律敲响警钟:扬善惩恶是永恒的社会风尚,无论如何,不可出现偏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