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杭过春节 杭州给省外员工送上600元“消费券”

2022-12-28 09:20:20 作者: 留杭过春节

  12月27日下午,杭州市政府新闻办联合市发改委、市人力社保局、市文广旅游局、市商务局召开杭州市“抢先机、拼经济”30条政策暨“十送”关爱行动新闻发布会,介绍政策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发布会上提到,春节期间省外员工留杭稳岗“十送”关爱行动,包括“送消费券”。那么,“消费券”谁能领、怎么领?

  记者了解到,针对在杭务工、非浙江户籍并在杭缴纳社保的春节期间在杭务工人员,杭州将为每人发放600元消费券(发放12张,每张面额50元),消费每满100元抵用一张。消费券使用时间为1月21日0时至2月20日24时。

  具体来说,申领对象为非浙江户籍(2022年12月31日户籍为非浙江户籍,含港澳台及外籍人士),且在春节期间(1月21日至27日)留杭的员工,同时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在杭参保职工(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国有企业员工);项目工伤保险仍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伤参保人员;具有灵活就业社保参保记录的灵活就业人员;以新业态从业人员身份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的劳动者。

  1月10日至1月16日,用工单位、灵活就业和新业态从业人员可通过“亲清在线”数字平台进行申报。杭州行政区划内,“支付宝”支持的实体经营场所商家(支持线上消费),消费每满100元抵用一张。

  若个人在春节期间离杭,应通过“支付宝”APP,主动退还已补贴金额。对核查中发现违反信用承诺的申报单位和个人,一经核实,依法追缴补贴款项,并记入失信记录。

  2月4日24时前使用完600元抵扣券的省外员工,有资格参加线上抽奖活动,奖品为亚运会门票和“元宵红包”。

  【浙江新闻+】

  2023年春节期间留杭省外员工电子消费券发放政策实施细则

  一、发放对象和标准

  为春节期间(2023年1月21日至1月27日)留杭,并且满足申领条件的非浙江户籍员工,每人发放600元电子消费券(共发放12张,每张面额50元),消费每满100元抵用一张。

  二、申领条件

  发放对象为非浙江户籍(2022年12月31日户籍为非浙江户籍,含港澳台及外籍人士),承诺2023年1月21日至1月27日期间留杭的员工,并满足以下就业条件之一:

  (一)缴纳职工社保。在杭参保职工(养老险、医保任一险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国有企业员工。社保缴纳单位主要包括:

  1.企业。登记注册住所在杭,且税务登记注册在杭,不含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包括政府性质建设主体)。

  2.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在杭。

  3.社会组织。发证机关为杭州市级或区、县(市)级民政部门。

  (二)缴纳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项目工伤保险仍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伤参保人员。

  (三)灵活就业人员。具有灵活就业社保参保记录,并持有杭州市域范围内申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

  (四)新业态从业人员。以新业态从业人员身份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的劳动者。

  社保以2022年12月参保记录为准。项目工伤保险和《浙江省居住证》有效期以2022年12月31日数据为准。

  (五)特殊情况说明

  1.2023年1月1日以后,对2022年12月社保进行补缴的职工不在补助范围内。

  2.无在杭社保记录的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人员,由工伤参保项目总包单位为其申报,总包单位须符合申报主体条件。

  3.在劳务派遣企业(须经人社部门认定)缴纳社保的员工,可由派遣企业或实际用人单位为其申报,申报单位须符合申报主体条件。

  三、发放流程

  2023年1月10日09:00开放申报,至2023年1月16日21:00截止。异议处理申请通道,于2023年1月17日12:00截止。根据申领条件,分为2个申报通道:

  (1)缴纳职工社保或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的务工人员(符合申领条件第1条或第2条),由用人单位通过PC端在“亲清在线”平台(qinqing.hangzhou.gov.cn)申报。

  (2)灵活就业和新业态从业人员(符合申领条件第3、4条),由个人通过手机在浙里办APP“亲清在线”栏目申报。

  1.用人单位申报流程

  (1)申报单位使用浙江政务服务网账号(要求二级实名认证以上权限)登录“亲清在线”(qinqing.hangzhou.gov.cn),在置顶栏目点击“春节留杭省外员工电子消费券”申报。

  (2)系统将自动提供已满足条件的员工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申报单位勾选留杭员工(支持表单批量导入),补充员工个人手机号码,并对员工春节留杭进行信用承诺后,即可完成申请。(系统生成名单之外,如需补充填报满足条件的员工,可直接新增留杭员工,并填报相关信息。)

  (3)申报单位申请后,系统将反馈审核情况。若审核通过,系统将短信通知员工;如审核未通过,申报单位可通过提示信息申请异议处理,补充相关印证材料。异议申请由工作人员进行人工审核。

  (4)申报期间,系统支持企业进行多次申报。已申报员工,无法进行二次申报。

  2.灵活就业和新业态从业人员申报流程

  (1)灵活就业和新业态从业人员可通过个人手机号实名登录浙里办APP搜索“亲清在线”,在“政策兑付”栏目点击“春节留杭省外员工电子消费券”进行申报。

  (2)系统将自动提示申报人是否符合条件。如符合条件,申报人填写手机号码,并做出留杭信用承诺后,即可完成申报。

  (3)个人申请后,系统将反馈审核和兑付情况。如审核通过,将短信通知申报人;如审核未通过,可通过提示信息申请异议处理,补充相关印证材料。异议申请由政府工作人员进行人工审核。

  (二)领取使用

  1.领取方式

  申报审核通过的留杭省外员工,可以在2023年1月19日00:00至2月5日24:00期间,通过手机实名登录“支付宝”APP,选择地区为“杭州市”,进入“春节留杭省外员工电子消费券”页面,点击“600元消费抵扣券”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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