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同志,刚刚一辆车把我的车撞了,但对方貌似直接下车跑了!”1月18日凌晨0时45分,在武汉东湖风景区落雁路路段,发生了一起两车相撞的交通事故,报警车主称,对方驾驶员逃逸,请交警赶到现场处置。
接警后,武汉东湖交通大队事故中队中队长谢弗卡立即赶赴现场。经勘查,报警车主驾驶一辆越野车,与现场一辆小轿车相撞。小轿车的车头损毁严重,前轴断开,而越野车的后轴也因遭受撞击而断开。
在事故现场,据报警车主描述,他在通过一个拐弯的路口时,小轿车从主路的对向驶来,但并没有减速,其车头直接撞上了他车辆的左后部,他的车被直接顶到路边,与路边的房屋还发生了轻微碰撞,所幸所有人员没有受伤。
“发生事故后,我看到小轿车上的四人全部下车,弃车逃离,他们的车上也没有司机了。”报警车主告诉谢弗卡,看到这一幕,他和现场其他围观群众将对方其中一人控制住,当交警赶来时,其余三人也返回了事发地。
凭借多年的办案经验及高度的责任感,谢弗卡认为,该案必有蹊跷,当即控制了现场四名嫌疑人。而更戏剧性的一幕上演,面对交警,四名嫌疑人仿佛串通好了一般,均称“开车的司机已经逃逸”。
由于事故发生后,四人已曾离开过现场,此时无法甄别到底哪一个才是驾驶员。由于对方人数众多,同时也避免现场证据灭失,谢弗卡向上级报告后,快骑队员与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增援,一起控制住四名嫌疑人,并将嫌疑人带至梨园医院抽取血样。
四人的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分别为:于某197mg/100ml、张某某177mg/100ml、胡某某163mg/100ml、王某77mg/100ml。为进一步查明肇事驾驶员,谢弗卡又将四人带回交通大队,分别单独进行了询问。
询问期间,谢弗卡掌握了其前晚在事发地附近某餐馆饮酒的事实,并一一严正警告:事发地和餐馆门口的监控我们可以随时调取,届时你们是谁开的车一目了然,但我更希望你们自己交代。
经过近6个小时的连续工作,在东湖警方强大的政策和心理攻势下,最终,张某某承认了自己就是肇事驾驶员,并对其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据四人交代,原来,在事故发生后,他们为逃避酒后驾车肇事处罚,弃车到一旁对好口供,能跑先跑,跑不掉的话再谎称驾驶员离开现场。
但从事交通事故勘验工作多年的谢弗卡并没有吃这一套,最终经过一夜的辛苦工作,将此案告破。而驾驶员张某某,将为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付出沉痛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