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4.积极争取、用好国家政策,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占全国份额6%以上、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占全国份额8%以上,争取100个项目纳入国家用地保障范围,争取更多项目纳入国家能耗单列清单。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能源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
5.按照扩大有效投资“千项万亿”工程年度计划,安排省重大项目1000个左右,完成年度投资1万亿元以上,带动固定资产投资增长6%以上。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国资委、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能源局、省林业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
6.做好重大项目谋划工作,主动对接国家“十四五”102项重大工程和重大生产力布局,谋划实施一批战略性、支撑性、引领性的重大项目,推动更多项目进入国家盘子。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7.统筹推进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聚焦交通、能源、水利、科技、城市建设、农业农村等领域,加快实施一批优结构、补短板的重大项目。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国资委、省能源局
8.创新投融资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工具和服务模式,鼓励和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有效保障建设资金来源,提高项目建设效率,拉动民间投资较快增长。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工商联、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银保监局、浙江证监局、杭州铁路办事处
9.全面落实省市县三级督导服务机制,继续实施省市县长项目工程,有效解决重大项目建设难题,省重大项目中的新建项目开工率一季度达到30%、二季度达到60%、三季度达到85%以上。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10.着力提升县城承载能力,指导各县(市)编制3—5年实施行动计划,分类选择一批县(市)开展省级试点,率先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投融资机制创新、强镇扩权改革等方面形成一批可复制的经验做法。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委组织部(省委人才办)、省委编办、省经信厅、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卫生健康委
11.促进山区海岛县高质量发展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优化财政转移支付分类分档办法,完善金融支持机制和生态保护补偿制度。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委组织部(省委人才办)、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
12.有序推进跨乡镇土地综合整治,完成整治项目100个,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60万亩以上,完成低效用地再开发5万亩以上。
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13.主动服务全国大局,继续做好对口支援、对口合作和东西部协作工作。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14.加强绿色电源项目建设,核准开工10个项目,加快建设22个项目,建成投产5个项目,新增并网清洁煤电装机200万千瓦、风光电装机400万千瓦。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能源局、省林业局、省电力公司、浙江能源监管办、省能源集团
15.加强省外清洁电力入浙项目建设,全容量投产白鹤滩输浙特高压直流工程,争取核准开工甘电入浙特高压直流工程。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省电力公司
16.加强液化天然气(LNG)接收站和油气管网建设,新增接收能力300万吨/年以上,新增油气长输管道60公里以上,提升国家天然气干线下载能力30亿方以上。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省能源集团、国家管网浙江公司
17.积极参与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信访局、省经信厅、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应急管理厅、省林业局、浙江海事局
18.提升生态保护和修复水平,实施蓝色海湾整治行动,建成美丽海湾4个;推行森林河流湖泊湿地休养生息,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试点示范工程,加强生物安全管理。
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分别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省交通集团、省海港集团
19.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行动,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促进生产安全指标持续向好。
责任单位:省应急管理厅,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其他成员单位
20.做好防汛防台抗旱、森林防火、防灾减灾等工作。
责任单位:省应急管理厅,省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省减灾委员会其他成员单位
三、王文序副省长牵头重点工作
1.消除市场准入壁垒,规范市场准入行政许可和行政备案。
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司法厅
2.支持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精准制定支持政策,建立专业化服务机制,鼓励平台企业加强前沿技术研发和应用推广,支持平台企业在引领发展、创造就业、国际竞争中大显身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