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公布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

2023-01-21 09:56:57 作者: 浙江公布20

  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是“八八战略”实施20周年,也是新一届政府履职起始之年,做好各项工作意义十分重大。

  近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的通知,公布省长、副省长牵头的重点工作和十方面民生实事的责任分解等。随小布详细了解吧——

  今后五年发展的目标任务责任分解

  一、王浩省长牵头重点工作

  总负责。

  二、徐文光常务副省长牵头重点工作

  1.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2万亿元,人均生产总值达到17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达到28万元/人。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2.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8.5万元,城乡居民收入倍差缩小到1.9以内。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除标注“分别牵头”外,列第一位者为牵头单位,下同)

  3.推进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数字贸易中心、科创高地、航运服务中心和新兴金融中心,培育壮大商务服务、人力资源、创意设计、节能环保、检验检测等生产性服务业,提升发展现代商贸、文化旅游、健康养老等生活性服务业,全面打响“浙江服务”品牌。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委宣传部、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民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4.完善现代化基础设施,坚持适度超前,统筹存量和增量、传统和新型基础设施发展,优化基础设施布局、结构和功能。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委网信办、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应急管理厅、省体育局、省粮食物资局、省通信管理局、省邮政管理局

  5.发展数字政务,推动技术融合、业务融合、数据融合,破除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堵点和壁垒,优化业务流程,创新协同方式,进一步提升政府履职效率和数字化服务水平。

  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6.建设数字社会,积极开发各类供需匹配的重大应用,加快推进数字公共服务普惠化、数字社会治理精准化、数字生活智能化。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医保局、省大数据局、省残联

  7.完善数字治理体系,开展国家数据基础制度先行先试,建立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基础制度,健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制度。

  责任单位:省委改革办、省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大数据局、省通信管理局

  8.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作用,聚焦产业转型升级、基础设施强韧、民生改善等需要,实施扩大有效投资“千项万亿”工程,进一步优化投资结构、提升投资效益,以高质量投资支撑高质量发展。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国资委、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能源局、省林业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

  9.全方位参与共建“一带一路”,纵深推进义甬舟、金丽温开放大通道建设。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义甬舟开放大通道建设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宁波市、温州市、绍兴市、金华市、衢州市、舟山市、丽水市及义乌市政府

  10.实施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健全具有浙江特色的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全面优化提升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生态环境、人文环境,加快打造营商环境最优省,培育世界一流企业。

  责任单位:省委改革办(省放管服办)、省委统战部、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司法厅、省人力社保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建设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大数据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各设区市政府

  11.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和耕地保护责任,切实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供给。

  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粮食物资局分别牵头,省商务厅、省林业局

  12.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完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

  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浙江银保监局

  13.加强对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的统筹和指导。

  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林业局、省通信管理局

  14.强化环杭州湾核心引领地位,唱好杭州宁波“双城记”,提升四大都市区和中心城市能级,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塑造“一湾引领、四极辐射、山海互济、全域美丽”空间格局。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卫生健康委,杭州市、宁波市政府

  15.推动山区海岛县高质量发展,实施新一轮“山海协作”,加强新型帮共体建设,提高“产业飞地”“科创飞地”“消薄飞地”建设质效;精准迭代“一县一策”,推动山区县做强“一县一业”主导产业、海岛县完善“一岛一功能”布局体系。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山海协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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