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浙江省检察院官方微信公众号2月1日消息,宁波市委原常委、鄞州区委原书记褚银良涉嫌受贿罪、行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日前由台州市检察院向台州市中院提起公诉。
台州市检察院起诉指控:2013年至2020年间,被告人褚银良利用担任宁海县县长、县委书记,宁波市副市长和宁波市委常委、鄞州区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或个人在项目推进、国资投入、土地出让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意图通过巨额行贿逃避查处,情节特别严重;滥用职权,为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依法应以受贿罪、行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刑责。
去年11月初,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报道,经省委批准,省纪委省监委对宁波市委原常委、鄞州区委原书记褚银良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经查,褚银良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授意他人伪造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利;长期由私营企业主支付个人餐饮费用,默许身边人到私营企业吃“空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落户、获得国企投资、获取经营资质、土地出让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意图通过巨额行贿逃避查处;滥用职权,为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依据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褚银良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宁波市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