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来到天津市河北区一家药店,看到柜台旁边安装的白色“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箱”。在得知有药品想通过药店回收后,店员让记者简单登记了姓名和联系方式后,告诉记者把药放下就可以走了。
店员告诉记者:“我们会依次登记批号、规格等,再根据药品属性进行收箱,之后会在固定时间统一进行集中销毁。药品是否失效并不影响回收,家庭过期药和闲置药都可以拿过来交给我们处理。”
然而,现实中,不少群众在了解到过期药品回收制度后,并不愿意尝试。“我的药还没过期,当时买的时候也花了挺多钱,按照过期药无偿回收,感觉很不值。”有人表示,希望药店在进行药品回收时,能够有金钱或物质奖励,“不至于药钱都打了水漂”。
据了解,为防止囤药浪费,药品拆零销售成为一种探索模式。
前段时间为缓解市民购买退热药难的问题,多地倡议全市各药品零售企业对紧缺药品,比如乙酰氨基酚、布洛芬等退热药推广实施拆零销售,有些药店贴出告示:布洛芬限购6粒,可通过医保结算。
但从调查情况来看,拆零销售在实践中同样遇冷。记者走访了北京市10家药店,在药品紧缺情况解决后,目前没有发现拆零公告或拆零专柜,还有一些药店工作人员表示,在去年12月之前,都没听说过拆零销售。
为何设置拆零专柜的药店较少?有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药品拆零有严格的质量管理,要配备拆零工具、建立台账,实际操作起来比较麻烦,而且监管部门对此并没有硬性规定,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拆封后的药品不好管理,容易引起药品变质,存在安全存储等问题。此外,还有很多顾客不愿购买已经拆封的药品,对来源等表示怀疑。
接受采访的大部分市民都表示对药品拆零销售不太了解,也很少有人会要求药店进行拆零销售。在外卖平台,记者也没有发现有药店是按粒或按片售卖药物,基本都是整盒整瓶销售。
出台临时回收政策
树立合理用药观念
对于囤药过多、明显放到过期也吃不完的家庭药物,如何处理才好?
在邓利强看来,为了解决现在一些家庭药物囤积情况,可以紧急由地方政府牵头,按照地区实际情况,出台临时回收政策,先把目前囤积的药品回收了,或通过社区活动用小礼物比如洗衣液等兑换的方式进行回收。
“药品回收后,为确保安全,不管是否过期,都不能够再流入市场或者再利用,应该集中统一销毁。”邓利强说。
北京大学医学人文学院教授王岳认为,国家可以通过立法形式,把责任划分给药店,比如通过过期药品回收兑换积分物品的方式,鼓励人们把家中过期药物通过药店进行有序回收和无害化处理。而对于尚未过期可以查明来源的药品,在确保安全后,还是应该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让他们将药品回收,然后再免费发放给实际需要使用的患者。
为了鼓励市民进行药品回收工作,一些药店也推出了相应措施。比如湖北省就有药店表示,针对未开封的完整包装过期药物,持该店会员卡可兑换零售价50%金额的代金券,非会员可抵20%代金券,市民需凭身份证登记,一年仅可兑换一次,回收的药品会送到相关主管部门集中销毁。
受访专家指出,除了完善回收机制,更应当注重源头治理,未来应进一步推进药品拆零销售,引导市民树立科学合理的购药用药理念,合理备药、定期检查、妥善处置。
今年1月4日,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发布了《关于加强新冠防控药品拆零销售质量监管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各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要求,对药品零售企业拆零销售行为进行监督和指导,督促药品零售企业建立健全药品拆零质量管理制度和销售操作规程,配备药品拆零所需的场所和工具,安排经过专门培训的人员开展拆零工作。拆零药品应当集中存放于指定区域,分包装标识应当注明药品名称、生产企业、规格、数量、用法、用量、批号、有效期以及药店名称等内容。药品零售企业应当做好拆零销售记录,主动提供药品说明书信息,并做好用药指导等工作。
“在有关部门、药店等相应主体建立好药品回收、药品拆零销售等应对措施的同时,还应引导全社会树立科学合理备药的用药观念,提倡少量、按需购买药品,不要囤药。”邓利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