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浙江将对低效工业用地进行整治

2023-02-28 09:18:38 作者: 注意!浙江将

  加强工业用地转让监管

  工业用地转让应当符合出让合同、投资建设协议约定,落实规划、产业、环保、能耗等要求。主管部门探索通过制定合法合规的合同参考文本等,依法依规加强出让合同、投资建设协议等监管。

  已签订“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涉及转让的,应当符合出让合同和投资建设协议约定条件,由监管协议执行单位就是否存在“标准地”出让合同、投资建设协议限制转让情形出具书面意见。“标准地”全部或部分建设用地使用权发生转让后,相关权利义务随之转移,“标准地”条件保持不变。

  强化合同履约达产监管

  出台全省制造业新增项目亩均效益产出指南,健全工业用地产业准入、综合效益评估、土地使用权退出等机制,将项目建设、投入、产出、节能、环保等要素纳入投资建设协议管理,明确违约责任,落实项目建设、投入、产出、节能、环保等全过程全要素管理责任。健全用地全生命周期联合监管机制,将企业履约情况纳入亩均效益综合评价体系。加强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严格工业用地分割转让

  工业用地原则上不得分割转让。确需分割转让的,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具备独立分宗条件和独立使用功能,确保分宗后满足安全、消防、环保及形成交通道路闭环等要求;应当符合当地经济转型、产业升级导向,确保不改变土地用途、符合节约集约利用原则,并按照程序依法批准后才可分割转让。

  规范工业用地司法处置

  对涉及司法处置的工业用地,依据合同等相关约定,明确土地权利状况和规划、产业等利用要求。对纳入司法处置的“标准地”,继续落实投资建设协议管理,推动买受人按照约定条件开发。

  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

  完善亩均效益综合评价机制,健全企业、行业、区域等多维度评价分析体系,充分运用评价成果,坚持正向激励与反向倒逼相结合,综合施策。深化亩均效益领跑者行动,依法依规实施用地、用电、税收、排污、碳排放等资源要素差别化政策,推动资源要素向优势领域集聚,助推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

  保障“腾笼换鸟”专项资金

  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期间,各地在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每年提取土地出让收入的0.5%以上作为“腾笼换鸟”专项经费,支持盘活工业用地、企业整治提升、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产业园区配套设施完善等。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提高提取比例,保障低效工业用地整治高效推进。鼓励建立工业用地收储专项资金,加大低效工业用地收储和再开发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