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对村庄规划的要求
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科学把握乡村的差异性和发展走势分化特征,做好顶层设计,注重规划先行、突出重点、分类施策、典型引路”,“加强各类规划的统筹管理和系统衔接,形成城乡融合、区域一体、多规合一的规划体系”。
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把加强规划管理作为乡村振兴的基础性工作,实现规划管理全覆盖。以县为单位抓紧编制或修编村庄布局规划,县级党委和政府要统筹推进乡村规划工作。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通盘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注重保持乡土风貌,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
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做好村庄规划工作”,“新编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应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
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加快推进村庄规划工作。2021年基本完成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明确村庄布局分类。积极有序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对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尽快实现村庄规划全覆盖。对暂时没有编制规划的村庄,严格按照县乡两级国土空间规划中确定的用途管制和建设管理要求进行建设。编制村庄规划要立足现有基础,保留乡村特色风貌,不搞大拆大建。按照规划有序开展各项建设,严肃查处违规乱建行为。”
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统筹城镇和村庄布局,科学确定村庄分类,加快推进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编制村庄规划,严格规范村庄撤并。开展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健全传统村落监测评估、警示退出、撤并事前审查等机制。保护特色民族村寨。实施“拯救老屋行动”。
相较而言,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村庄规划工作仍然很重要重要,但不再像2019年和2021年一号文件那样,强调村庄规划管理全覆盖,开始强调“有条件有需求”。同时,2023年村庄规划要求更加具体,提出出台乡村振兴用地政策指南、编制村容村貌提升导则,以及制定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建设指引。
乡村的发展需要规划的引领,符合乡村实际、符合村民需求的乡村规划,既能成为乡村发展方向的指南针,又能成为乡村建设的工程图。只有做好科学规划,才能助力乡村振兴。可以预料,未来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双重背景下,各地将迎来新一轮村庄规划热潮。
04关键词:文化赋能
文件强调文化赋能乡村振兴建设,要积极开展乡村文化活动。
实施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计划。
深入实施农耕文化传承保护工程,加强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利用。
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
深化农村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县级融媒体中心等建设,支持乡村自办群众性文化活动。
05关键词:示范引领
文件强调示范引领,多处提到示范区的建设工作,通过示范推进乡村振兴发展。
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消费帮扶,持续推进消费帮扶示范城市和产地示范区创建,支持脱贫地区打造区域公用品牌。
支持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
深入推进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
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试点示范。
实施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
开展现代宜居农房建设示范。
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
深化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组织开展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