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7日下午向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如下:
过去五年的主要工作
党的十九大以来的五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最高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十三届全国人大历次会议决议,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推动人民法院工作实现新变革新发展。认真落实习近平主席特赦令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特赦决定,依法裁定特赦罪犯23593人。最高人民法院受理案件14.9万件,审结14.5万件,制定司法解释114件,发布指导性案例119件;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1.47亿件,审结、执结1.44亿件,结案标的额37.3万亿元。
一、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
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审结一审刑事案件590.6万件,判处罪犯776.1万人。
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严惩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宗教极端等犯罪。审理施正屏、李孟居、李亨利、沙塔尔·沙吾提等案件,严惩间谍、窃密、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妄图分裂国家的犯罪分子。
坚决维护社会稳定。依法审结涉黑涉恶案件3.9万件26.1万人。对孙小果、杜少平、陈辉民、黄鸿发等依法判处并执行死刑。“黑财”执行到位2461亿元。审结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23.8万件27.4万人,审结毒品犯罪案件34.7万件44.2万人。我国刑事犯罪案件、严重暴力犯罪案件总体呈持续下降态势,人民群众安全感显著增强。
依法惩治腐败犯罪。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11.9万件13.9万人。依法从严惩处孙政才等92名原中管干部,对赵正永、孙力军、王立科、傅政华、刘彦平等依法适用终身监禁。对赖小民依法判处并执行死刑。审结行贿犯罪案件1.2万件1.3万人,严惩多次行贿、巨额行贿、长期“围猎”干部的行贿犯罪。审理许超凡等外逃人员回国受审案件979件,对长期外逃的程三昌缺席审判,裁定没收张正欣、彭旭峰等死亡或外逃腐败分子境内外违法所得,追逃追赃“法网”越织越紧。
依法惩治信息网络犯罪。审结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案件22.6万件,一批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被绳之以法。严厉打击网络赌博犯罪,对张宁宁等跨境赌博犯罪集团案被告人依法从严惩处。审理涉网络“水军”、网络“黑公关”等案件,严惩散布虚假信息、危害网络生态的犯罪行为。
依法惩治危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犯罪。审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3万件4.6万人,严惩利欲熏心的造假者、滥用职权的渎职者,守护百姓餐桌安全、用药安全。开展打击医保骗保犯罪专项行动,严惩幕后组织者和职业骗保人。严厉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判处罪犯4523人,追赃挽损31.9亿元。
依法维护公共安全。审结危害生产安全犯罪案件1.1万件2万人,对一批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判处重刑。针对高空抛物、偷盗窨井盖、妨害安全驾驶等公众担忧的安全问题,出台司法政策,促进综合治理。
二、依法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
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审结一审商事案件2472.3万件,维护市场秩序,优化法治环境。
依法助力稳经济增信心。出台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20条,推动解决挤压生存发展空间、拖欠账款等中小微企业急难愁盼问题。出台促进消费30条,严厉整治“霸王条款”、消费欺诈、预付式消费陷阱等行为,促进增强消费信心。出台稳定就业14条,明确居家办公或灵活办公工资裁判标准,维护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试用期合法权益,平衡保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权益。妥善化解合同履行、商铺租赁等涉疫纠纷77.9万件,帮助大中小微企业互谅互让、守望相助、共渡难关。运用民法典不可抗力、情势变更等条款,积极协调受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延期付款、分期付款等方式履行债务,鼓励业主或债权人减免租金、减免逾期利息。坚持善意文明司法,对依法应当采取查封、保全的财产,尽可能采用“活封活扣”,有效释放361万件案件所涉查封财产的使用价值和融资功能。及时修复企业信用179万件次,对13万个企业暂缓适用强制措施,通过一系列“放水养鱼”柔性措施,让守信的企业摆脱困境、轻装上阵。
依法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219.4万件,同比增长221.1%。审理涉5G通信、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等高新技术案件,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及新兴产业、重点领域等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出台植物新品种权司法解释。出台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意见。加大惩罚性赔偿力度,2022年侵犯知识产权案件判赔额较2018年增长153%。我国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体系基本形成。
依法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司法程序质量保持全球领先,为我国营商环境世界排名大幅跃升作出积极贡献。依法再审纠正张文中案等重大涉产权刑事冤错案件209件283人,对6250名在押企业经营者变更适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对290名涉案企业经营者依法宣告无罪。通过司法裁判弘扬契约精神,鼓励诚信交易。
依法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审结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案件2.9万件。加强传统品牌、老字号、驰名商标司法保护,审理涉“五常大米”、“沁州黄小米”、“云南白药”等商标权、不正当竞争案,制止“傍名牌”、“搭便车”。对“青花椒”、“金银花”等“碰瓷式维权”说不,为合法经营者撑腰,让违法经营者受罚。
依法促进数字经济健康发展。审理大数据权属交易、公共数据不正当竞争等案件,明确数据权利司法保护规则。惩处滥用数据、算法等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坚决制止“大数据杀熟”、强制“二选一”等“店大欺客”行为。规范直播带货、付费点播等新业态新模式,保护创新经营,惩处非法逐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