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发现,某化肥销售中间商杨某为争取到新周场村“两委”班子的支持,获取更多化肥销售的业务,盛情邀约该村“两委”班子前往荆门某化肥生产公司考察水稻、脐橙等配方肥料技术与供应服务。
在为期1天半的考察中,杨某特意安排了专车接送、包吃包住、水上乐园游玩等“一条龙”服务,并支付了整个行程产生的费用。
周某为自己辩解:“安排外出考察也并非私心,都是考虑到给村民拿到更低的肥料价格,更好地发展村集体经济,况且我们与该公司并没有正式合作,此次考察费用也未动用村集体资金,我认为不算违纪。”
“到水上乐园游玩也是考察内容?所有食宿费用都是企业承担也符合外出考察要求?”核查人员当即出示了进餐、住宿、水上乐园门票支付记录等证据,周某哑口无言,如实交代了自己的问题。
最终,周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参与考察的其他6名村干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及批评教育处理,并清退了违纪款3211元。枝江市还利用该案例开展了隐形变异“四风”问题警示教育。
披上马甲的违规旅游,该怎么辨认?
江苏省邳州市纪检监察机关通过信访举报和票据查证,查出了一起隐蔽的以外出招商为名绕道旅游案例。
邳州市纪委监委曾收到群众举报,反映某街道原党工委书记闫某存在公款旅游问题。
核查组通过座谈走访、梳理该街道近三年财务账目,排查出多笔去外地招商的报销凭证,经对比分析发现2017年11月的一笔外出招商账目存在异常。
此次招商地为云南省昆明市,但报销凭证中却没有相关住宿发票、机票等票据,有一张广告公司代开的广告费用发票时间与以上招商活动相吻合,相关款项没有汇入该广告公司。
“从时间上和发票的报销形式看,很可能存在绕道旅游、搭车旅游的问题。”核查组人员通过分析得出初步判断。
调查发现,闫某在招商结束后,擅自改变行程进行搭车旅游、消费购物,返回后,闫某授意工作人员通过其他票据加支的方式报销了此次费用7万余元。在审查调查过程中,发现闫某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9月,闫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五万元。其他2人分别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全部予以追缴。
各地纪委监委在监督检查、提升发现问题本领上下功夫。安徽省纪委监委除了用好信访举报等常规渠道外,注重创新方式方法:
创新大数据监督,协调税务部门紧盯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涉旅行社、培训等发票信息,筛选出可疑数据;
聚焦公务活动报销信息,对公务活动报销凭证进行核查,重点关注组织外出计划安排、实际路线、公务行程等细节……
四川省古蔺县纪委监委综合运用信访举报、巡视巡察、媒体反映、入户走访、大数据信息排查等方式,设置基层“四风”观测点,不间断监测“四风”新动向新表现。
在这个春暖花开的日子,带着家人出去转转,是很美好的生活体验。但游玩不能触碰底线,借公务之名、行旅游之实,慷公家之慨、行个人之乐,就会出问题、受惩处!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