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莺莺事件,实为自杀行为(其父为索赔行为恶劣)

2022-10-11 12:59:32 作者: 高莺莺事件,

2002年所发生的高莺莺死亡事件是一件非常具有争议性的事件,事件被报道出来之后,便引起很多人的关注,对于高莺莺的死亡原因也是争议不断,引起人们的热议,那么高莺莺事件的真相是什么呢?跟着小编的步伐去探秘一下吧。

高莺莺事件

2002年3月15日晚9时许,湖北省老河口市宝石宾馆的保安以及娱乐部经理,发现该宾馆的服务员高莺莺不在工作岗位,随即召集宾馆员工寻找,同时让餐饮部经理刘义忠通知高天虎夫妇,晚上10时许,宾馆员工魏江波发现宾馆洗衣房平台上有一滩血迹,高莺莺则侧躺在平台上。

曹会柱等人立即将高莺莺送到老河口市第二人民医院抢救,经医生检查,确认高莺莺已死亡。老河口市公安局接警后,指派技侦人员赶到现场和医院查看,对现场进行了勘验、拍照,法医还对高莺莺尸体进行了体表检验,之后高莺莺的尸体被送往老河口市殡仪馆停放。

老河口市公安局根据尸检、现场勘验情况及调查取证材料,认定高莺莺系自杀坠楼死亡,并解答了死者亲属的疑问,高天虎要求宝石宾馆为高莺莺之死赔偿人民币20万元,而宝石宾馆以高莺莺系自杀为由拒绝赔偿,于是高天虎及其亲属在宝石宾馆三楼大厅设置灵堂,使事态持续恶化。

经老河口市委研究决定,2002年3月18日凌晨,调集了公安民警、武警将高莺莺尸体从宝石宾馆移回殡仪馆,定高天虎将高莺莺尸体火化后,为其协调4.9万元补助费用,而当晚10时许,被告人高天虎和其亲属自行将高莺莺尸体火化,次日,老河口市委工作组发放给高天虎共4.9万元补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