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数字化倒逼文化生产全域贯通。随着“直播”追美景、寻展览,伴着“手游”买联名爆款,线上看演出、听播客……伴随着大众数字消费习惯的逐步养成,数字文化消费规模迅速扩张,尤其是线上“种草”、线下“拔草”,线上体验、线下深度追随的基因已经深深嵌入Z世代消费群体。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6月,我国短视频用户、网络直播用户分别达9.62亿、7.16亿。2022年我国数字文化新业态特征明显的16个行业小类实现营收占文化企业营收的三分之一。数字文化消费创造的巨大生产力,正在成为文化企业乃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
此外,文化消费越发呈现体验化、品质化、个性化特征,推动“在场式”文化消费沉浸场景建设成为满足大众消费新需求的不二选择。在第十八届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上,浙江展区的数字文化长卷《千里江山图》吸引了不少观众驻足。与以往动态再现画中场景不同,对着互动屏幕挥动手臂,观众便能以“数字分身”走进古画,与历史名人“面对面”对话。集视觉、听觉、味觉、嗅觉、触觉乃至知觉于一体的数字文化消费场景正在成为文化内容塑造的新重点。
数字技术开疆拓土有赖文化的全景式呈现。科学技术发展始终与文化发展相伴相生,科学技术极大地推动了文化生产方式的变革和内容的创新,文化也成为技术落地应用的重要领域。作为整合多种前沿数字科技与社会投资热点的集成领域,元宇宙将实现虚拟世界与现实世界在经济、社交、娱乐以及身份等各层面的交叉融合,这既需要文化从表层、深层到意义结构的全面赋能,也将加速数字文化生态的全景式呈现和创新。
卡塔尔世界杯期间,一支将足球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意链接的元宇宙短片刷屏网络。挥舞着金箍棒的木偶“孙悟空”、威风凛凛的“门神”、身段灵巧的“戏曲唱将”,这些从漳州布袋木偶戏、漳州木版年画、闽南高甲戏等非遗中请来的“新明星”,在足球传递中展现出传统文化新风采。文化数字化战略植根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全景化呈现民族文化,全领域整合优秀传统文化要素,将为元宇宙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创意力量。
3.文化数字化火热背后的市场隐忧
文化生产领域:短时逐利与符号化拼贴问题凸显。热门的元宇宙等概念吸引了众多文化企业纷纷入局“新赛道”,其中既有勇于探索的实践家,也不乏“炒热点”“割韭菜”“博眼球”的营销概念炒作者。以卖酒为噱头的元宇宙游戏、价值万元的“区块链空气月饼”、“实景导览式”元宇宙景区……为了搭上“热点快车”,实现快速获利,少数毫无数字科技基因的文化企业积极参与恶意炒作,既误导了“元宇宙”概念和价值的正向传播,也阻碍了自身对文化数字化长远发展的战略思考,将企业暴露于短时“保质期”的危险中。
此外,一些文化产品将文化数字化等同于文化与数字的符号化拼贴。“新瓶装旧酒”“购买的不是数字藏品,而是图片的‘身份证’”……在某社交平台,多位网友集体吐槽数字藏品的“复制粘贴”现象。文化生产的简单复刻和随意拼贴,缺乏对文化意蕴的深刻理解,忽视对文化价值的当代阐释,难以打造“记得住、叫得响”的文化产品,更不利于价值多创的生产价值链的构建。
文化治理领域:监管盲区、版权纠纷、数据安全隐患齐现。“平台违规开设二级市场,诱惑他人消费冲榜拿奖励”“藏品虚假宣传,客服集体失联”……在黑猫投诉平台,关于数字藏品“暴雷”“跑路”的投诉有近2000条。由于文化数字化关涉领域众多,科学和完善的监管标准与配套法律依据尚处于缺位状态,监管机构对涉嫌违法违规操作平台处罚较轻,以“元宇宙”“数字藏品”为由头的各类数字交易成为监管“盲区”,文化市场的安全隐患亟待正视并消除。
当前,文化版权、确权、归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日益突出。虚拟形象涉嫌抄袭,未经授权翻跳其他艺人舞蹈作品;数字藏品盗版“山寨”、擅自挪用他人创意、产品确权存在争议;AI绘画版权归属成为迷局……基于区块链技术的NFT具有唯一性、高度透明性和不可篡改等特性,被认为能够有效赋能文化产业的版权保护,但如何通过法律手段并利用新技术进行有效的版权确权、如何对待权力穷竭原则、如何为数字藏品进行法律定性等问题有待深度探索和解决,技术标准和法律措施的缺失,为数字化文化版权的安全带来新隐忧。
此外,文化数据造假、篡改、泄漏风险等问题也值得关注。从文化大数据的需求侧来看,一些文化企业将流量作为创造商业价值的唯一依据,骗取“一键三连”量、篡改交易量数据。云上文化生活的“数据足迹”也将用户隐私暴露在“围墙”之外,消费者个人合法权益受到威胁挑战。供给侧文化大数据泄漏、灭失等问题也不容小觑,联盟链、智能合约的安全漏洞不断引发数字藏品数据盗窃与侵权。为谋求利益不惜弄虚作假,影响的不仅是用户选择、企业信誉,更是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和有序文化市场生态的建立。
文化消费领域:数字鸿沟与信息茧房并存。区域间的数字文化鸿沟有待消弭。伴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推进,“数字化”正在成为撬动乡村发展的支点,乡村数字文化产品与服务供给日渐丰沛,多样化的数字应用场景“飞入寻常百姓家”,但同质化、低俗化、不适配的“数字文化杂食”等问题依然突出。由于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的不平衡、市场和产业发展的薄弱、数字素养蕴含的缺位等问题,乡村数字文化鸿沟日益扩大。
长久以来,文化生产消解文化产品的人文价值、导致平庸等问题一直被诟病。当前,数字互联技术有可能通过“信息茧房”加速消费者的知识结构固化、孵化小众文化,并助长网络泛娱乐化倾向。为了赚取流量、满足大众快速消费需求,很多文化企业将生产的“速度化”、内容的“娱乐化”和传播的“精准化”作为供给标准,导致消费者习惯于日益窄化、碎片化和虚拟化的娱乐狂欢,弱化了消费者的文化思考能力,也阻碍了文化生产的多样性和创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