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先生做生意,急用钱,想到了贷款,不过,刘先生说,还款的方式,让他接受不了。
刘先生自己在日照做了点小生意,2018年4月,因为着急用钱,就通过朋友介绍,在位于延吉路中海大厦上的一家名叫泛华金融的公司,用房屋作抵押贷了三十万元的款。
起初每月刘先生都是按时将八千四百多块钱打到扣款卡里,期间也没出什么问题,一直到今年,刘先生手里的资金周转开了,就想着提前将剩余的贷款结清。
按照刘先生给行动员提供的这份还款计划表,每个月所还的款项是8475.01元,但具体内容并不是像刘先生所说,五千块钱的本金外加三千四百多的利息,而是从第一个月开始,本金从2600多以此递增,利息从五千七百多以此递减。
按照还款计划表上的目录来看,这22个月的还款大本分钱都还在了利息上,而还的本金却屈指可数。再来看看双方签订的贷款合同,贷款利率一栏写着13.9%每年,并且括号里标明以《还款计划表》为准,而且甲方在贷款18个月后提前还款,不收取提前还款违约金。
那么当时贷款合同和还款计划表为何没有给到刘先生?当时的还款计划又到底是怎样约定的呢?行动员和刘先生一起来到了位于延吉路中海大厦九楼的泛华金融。
一上来,负责人就表示,目前刘先生所有的还款情况都是按照合同执行,而且按照公司的规定,合同是可以提供给刘先生的,至于当时为什么没给,这位负责人表示并不清楚,可刘先生提供了一份和业务员之间的录音,录音里又是另外一种说法。
这位负责人和业务员给出了完全相反的两种说法,那么到底谁在撒谎呢?因为负责人表示业务员目前还在老家,于是行动员提出当面打电话对峙,可就在电话接通之前,这位负责人以接电话为由站起来离开了。
业务员挂断电话之后,这位负责人又回到了屋里,并且尝试给业务员拨打电话,但业务员并没有接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