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伤残鉴定的8个问题,直接影响事故赔偿数额

2020-08-28 00:54:38 作者: 关于伤残鉴定

无论是因工受伤、交通事故、意外伤害还是故意伤害,除双方协商赔偿外,伤残鉴定结果直接影响到事故赔偿的数额。

只要涉及到赔偿问题,通常都是争议不断,受到事故伤害一方肯定希望能够获得更多的赔偿,承担事故责任方也希望可以尽量少赔一点。

并且通常的事故伤害,赔偿金额都比较大,一旦决定走法律程序,最有力的依据就是第三方作出“伤残鉴定”,实践中,关于伤残鉴定这些常见问题应该要了解。

1、什么时候申请伤残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所以,劳动者发生工伤,经过治疗,伤情稳定后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但也不要等到痊愈才去鉴定,会影响鉴定效果,伤情稳定后及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有利于进行赔付。

2、伤残鉴定要到哪里做?

伤残鉴定需要到有相关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每个地区都有很多的医院都有资格鉴定,只要是国家批准的医院都可以。

比如成都有四川科协司法鉴定所、四川协和法医司法鉴定中心、四川西南司法鉴定中心、

四川西华机动车司法鉴定所、四川光明司法鉴定所等。

3、如何申请伤残鉴定?

伤残鉴定有两种方式,自行委托鉴定和申请法院委托鉴定。在诉讼中,这两种方式的法律效力不同:对于自行委托鉴定,对方当事人很可能对鉴定结果不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8条,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意见,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4、工伤劳动能力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二)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5、工伤劳动能力鉴定需要多久?

《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九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及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申请人提供材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鉴定,并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6、伤残鉴定标准以哪个为准?

目前涉及伤残鉴定的标准有三个。

交通事故受伤、刑事案件伤残、非因职工工伤等适用《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

职工在职业活动中因工负伤和因职业病致残的适用《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意外险产品或包括意外责任的保险产品适用《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

7、伤残等级如何划分?

因工受伤、交通事故、意外伤害或是故意伤害的伤残鉴定都是均将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划分为10个等级,但以上三个标准划分等级虽然都为10个等级,但其划分的依据不相同,相同的损伤,在不同的标准下鉴定,会得出不同的伤残等级。

8、对伤残评定不满,能否申请重新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申请再次鉴定,应当提供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以及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