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建设6家托育示范机构

2020-09-03 17:29:17 作者: 厦门建设6家

■同安馨贝昉托育示范中心已招生试运营。

台海网9月2日讯 据厦门晚报报道 不足3岁的孩子无人照护,是不少双职工家庭烦心的问题。近期,我市出台《厦门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据悉,今年我市已在建6所托育示范机构,将推动解决3岁以下婴幼儿无人照护的问题。

记者从市卫健委了解到,我市六区各选取一家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作为2020年普惠托育服务试点,分别为厦门市思明区思明早教湖东托育中心、厦门市天地教育集团天地·嘉宝托育中心、厦门市真优宝贝海沧托育园、厦门市集美区托圃宜贝托育中心、厦门市同安馨贝昉托育示范中心、厦门市翔安教育集团托育中心。其中,思明区、湖里区、同安区的托育示范机构为省级试点单位,并作为2020年省级为民办实事项目,海沧区、集美区、翔安区的托育示范机构为市级试点单位。6家试点机构将至少提供630个托位。厦门市同安馨贝昉托育示范中心已于6月开始招生试运营,厦门市真优宝贝海沧托育园正在进行预报名,其余试点机构预计将于今年10月左右面向大众招生。

6家试点机构将综合考虑辖区当地居民收入水平、服务成本、合理利润等因素,形成普惠托育服务价格,根据需求提供个性化、多样化托育服务,举办社区亲子活动,给予家庭托育指导,并面向其他托育机构承担托育服务培训任务。

“我市将通过试点,培育一批面向社会的普惠性托育示范机构,以点带面发挥示范引领、带动辐射作用。到2025年,全市各镇街(3岁以下人口规模达到1000人以上)辖区内至少建成一所具有示范效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市卫健委人口家庭处处长代翔介绍。

此外,我市还鼓励用人单位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十天育儿假(子女3周岁以下),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将“职工子女暑托班”托管对象拓展至3岁以下婴幼儿,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将婴幼儿列入家庭医生签约重点人群等。(文/记者 匡惟 通讯员 王竞 市卫健委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