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拟规定:网络招聘服务机构不得向劳动者收押金 2020-09-17 16:40:47 作者: 人社部拟规定 9月17日,人社部发布《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稿,网络招聘服务机构不得向劳动者收取押金,不得以欺诈、暴力、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牟取不正当利益。违反规定向劳动者收取押金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