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交警出重拳严查酒驾,假期揪出“酒迷瞪”59人

2020-10-11 04:23:06 作者: 焦作交警出重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李岩 通讯员 于强

为全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消除安全出行隐患,为广大市民节日出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国庆、中秋“双节”期间,焦作交警在全力做好疏堵保畅的同时,出重拳、零容忍,每天不定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查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

虽然交警部门对酒驾、醉驾保持高压、严管态势,但总有一些人心存侥幸,不惜以身试法。

2020年10月1日晚,解放交警大队在河阳路附近开展酒驾查处行动。21时20分许,李某酒后驾驶一辆小型汽车在通过查纠点被交警查处,现场通过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显示,李某涉嫌醉酒驾驶。交警遂将其带至医院进行抽血检测,经检测,李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19.32㎎/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经了解,当天晚上李某和家人团聚,一时贪杯,就喝了一些白酒。虽然家人劝说他不要酒后开车,但李某却觉得吃饭的饭店离家不远、不会被查,于是就侥幸驾车回家,没想到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

10月1日21时18分许,温县交警大队执勤交警巡逻至番田镇超市西边路段时,发现一男子驾驶一辆无号牌三轮车行驶时有异样,于是将其拦停后进行检查。当闻到男子满嘴酒气时,交警便准备对李某进行酒精检测。由于害怕被处罚,李某不愿意配合酒精检测,并试图逃避检测。最终,经抽血检测,驾车男子李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05.6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经了解,李某当天孩子过生日,在家庭聚会中一时高兴就喝了白酒。喝完酒感觉天色已晚,就抱着侥幸心理驾车返家,结果被交警现场查获。

10月4日下午14时36分,修武交警大队执勤交警在卫柿线修武县段小赤庄村村口设卡排查时,一辆豫G号牌的大型普通客车引起交警注意,遂将其截停进行检查。

经检查,交警发现驾驶员高某身上散发出阵阵酒气,疑似酒后驾驶。交警对高某进行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时,确定高某系酒后驾驶。后又经抽血检测,高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66.54mg/100ml,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由于车上还有26名游客,执勤交警立即将乘客进行安全转运。

经调查了解,大型客车驾驶人高某当天中午原本闲来无事,就自己喝了些酒。喝过酒不久,妻子突然打来电话,让他驾驶客车送人,高某觉得自己喝的不多,并觉得中午没有交警检查,便听从了妻子的安排。谁知,驾车途中被交警查获。由于是饮酒后驾驶营运车辆,高某将面临行政拘留15日、罚款5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严厉处罚。

10月4日20时46分许,中站交警大队在怡光路新园路口开展酒驾查处行动时,在对一名小型汽车驾驶人张某进行现场酒精检测时发现,张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0mg/100mL,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了解,当天下午,张某在焦作某工地干活,后被朋友留下来吃晚饭,期间喝了一瓶啤酒。饭后,张某觉得自己喝得不多就驾车回家。虽然同行的妻子也出言相劝,不让他开车,但张某不听,抱着侥幸心理。结果,被中站交警大队执勤交警查获。

由于张某的驾驶证准驾车型为A2,而张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在面临被处1500元罚款、暂扣6个月驾驶证、记12分的同时,驾驶证也将被降级。

据统计,2020年10月1日至10月8日,全市交警部门共查处各类酒驾59起,其中酒后驾驶57起、醉酒驾驶2起。

焦作交警再次提醒广大驾驶人朋友,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切勿心存侥幸,违法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