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晚,海淀交通支队温泉大队民警在海淀上庄夜查酒驾。民警很快便拦住了一辆小轿车要求车主熄火下车接受检查。
司机一下车,一股酒气就扑面而来,民警马上意识到驾驶员属于饮酒后驾驶,要求其配合工作,上警车接受酒精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该驾驶员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69毫克,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机动车驾驶员李某表示,他刚刚跟几个朋友小聚,朋友盛情难却,他两瓶啤酒下肚,就开车上了路。就在这时,又有一辆垃圾运输车被拦下。
不同于小轿车的司机配合检查,运输车的司机刘某既不说话也不配合下车,民警将其带到警车上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
运输车司机表示,自己就中午的时候喝了三两酒。但根据酒精测试结果显示,该驾驶员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73毫克。属于饮酒驾驶。离每百毫升80毫克的醉酒驾驶的标准就差一点。
经民警调查,这辆垃圾运输车属于驾驶员朋友,因为其出远门才把车交给驾驶员代为运营。这次刘某不仅没法跟朋友交代,作为专业司机他也将半年开不了车。
当晚,民警在该路段共查获酒驾司机3名,他们将面临罚款1500元,一次性记12分,驾照暂扣半年的处罚。在此也要提醒大家,为了自己和别人的安全负责,饮酒后不要驾驶机动车上路。
记者:天养 摄像:孙博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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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法治进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