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车辆占停私家车位,物管能否锁车罚款?南宁一物业公司做法引争议
近日,南宁的蒙先生向南国早报反映,他开车去公司上班,因为占了另一家公司的私家车位,不但被物业公司锁车,而且一个上午就被收了100元的停车费。蒙先生认为,自己占用别人车位固然不应该,但物业公司的做法也没有法律依据。
车主:占停车位被锁车,物管要罚他100元
蒙先生告诉记者,9月30日早上,他开车到南宁市金龙路裕达国际中心的地下停车场里,由于私家停车位没有专门划线,他将车子停到了一家公司的私家车位上。中午下班到停车场取车时,他发现自己的车被物业公司锁了,对方表示要交100元的罚款才开锁。
蒙先生说,他当时试图跟物业沟通,希望对方少收一点,但物业公司坚持要100元。协商不下,蒙先生只得交费。
物业公司向占用私家车位的车主收费100元后才开锁。
据悉,按照物业公司对外公布的收费标准,在该地下停车场停车的第一个小时内是免费的,3个小时内收费为5元,超过3个小时后则每小时多收2元。
蒙先生说,他占停了别人的私家车位肯定不对,但要收他100元的停车费,也应该能拿出相关的收费依据。
业主:车位经常被占,支持物业管理
10月14日,记者跟被占车位的公司的一姓梁的负责人取得了联系。他告诉记者,他们公司的车位今年已多次被人占用,而且车位上也专门挂了车牌,在这里上班的蒙先生不应该不知道这事。物业公司之前也多次发通知提醒,并在征求过业主的意见后,才对占用别人车位的车辆进行锁车罚款的。
该负责人表示,蒙先生那天占用的是他们公司董事长的车位。公共视频显示,蒙先生近段时间曾多次占用他们公司的车位,而且在沟通时没表现出任何歉意。作为大厦的业主,他们公司自然是尊重和支持物业公司的管理的。
物管:业主坚持要按罚款收取
对此,广西裕达集团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的杨主管告诉记者,裕达国际中心每个私家车位上均悬挂有“私家车位”或者“专用车位”的牌子,但此前很多业主的车位长期被外来车辆占用,多次提醒均未得到改善。因此,车位的业主就委托物业公司进行管控,禁止外来车辆占停私家车位,否则给予罚款。
物业公司张贴的临时停车收费标准。
杨主管称,当天他们也是受业主委托才去锁车的,收取的100元属于停车费和罚款。蒙先生对这一收费有异议后,他们让蒙先生直接跟业主联系,但业主坚持要收100元,公司也是按业主的意见办理。
杨主管表示,并不是每次锁车都要罚100元才开锁的,有的车主在跟业主沟通后,也被允许不收费就开锁放行。
律师:物管有管理权但没有处罚权
业主车位被占一直是很多小区的管理难题,但物业公司是否有权锁车和罚款呢?
对此,南国法援的单律师表示,根据物业管理的合同约定,物业公司有权根据业主的委托事项提供服务,在服务过程中,对违反公共区域的行为有一定的管理权,锁车可认定是一种执行管理的手段。但物业公司肯定没有罚款的权力,只有国家的行政司法机关才能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罚款和处罚,车主在被罚款时,是可以要求物业公司出具收费和罚款依据的。
蒙先生跟12345反映后,有关部门给出的回应。
据了解,蒙先生被罚了100元后,也就此事向相关部门进行了反映,目前裕达国际中心的物业公司已对停车场管理规定进行调整。杨主管称,现在他们已暂停锁车、收费和处罚等行为,发现外来车辆占用私人停车位的,也是交由被占车位的业主自行处理。
记者:经小飞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