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到清晨,文山两00后“女汉子”推倒数百米护栏后扬长离去

2020-10-16 14:58:21 作者: 喝酒到清晨,

10月14日早晨,文山的2名女子酒醉后将城区交通隔离栏推倒数百米,结果……

数百米交通隔离栏被推倒

10月14日早上7时20分左右,文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一中队副中队长李清敏在对城区辖区路段进行日常巡察的时候,发现在城区开化中住建局门口路段的交通隔离栏倒了一大片。她当即下车进行仔细查看后发现,没有车辆碰撞的痕迹,凭经验判断系人为故意破坏。

李清敏介绍:“这个时候即将到早高峰期,如果不及时处理,将会造成交通堵塞。所以当时我们立即联系同事来对现场进行清理,并将情况向文山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进行了报告。”

监控显示为2名女子推倒

文山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告后,指令市公安局东风派出所、交警大队迅速进行调查。民警在排查过程中通过该路段监控找到了罪魁祸首。

监控画面显示,10月14日早上6时,在城区开化中路州住建局门口路段,2名女子合力将该路段交通隔离栏往一边推倒,旁边还有3名男子用手机进行拍摄取乐,仅1分钟2名女子就将数百米的交通隔离栏推倒了。

行政拘留5日,罚款1000元

民警根据获取的相关信息,立即对涉案的人员进行排查。当天上午9时40分,文山市公安局东风派出所民警在城区七花广场某宾馆当场抓获了涉案女子杨某予、杨某菊。杨某予系马关县人,19岁;杨某菊系文山市开化镇人,20岁。

经两人交代,10月13日晚上,她们先后在文山城区多地喝酒至10月14日凌晨5点多,两人欲从州住建局到对面,因为酒醉,两人都没有看到旁边几米处的人行道,就觉得面前的交通隔离栏妨碍了她们的通行,于是将长达460多米的交通隔离栏强行推倒,造成了该路段交通隔离栏不同程度的损坏。

10月14日下午,文山市公安局根据涉案女子杨某予、杨某菊的违法事实、违法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九十九条第一款和《云南省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八十七条第一款第(九)项等规定,依法决定对涉案人员杨某予、杨某菊分别处予行政拘留5日,罚款10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