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王某在明知服用安眠镇静类药物有致死可能的情况下,仍冒充大师身份对被害人进行精神控制,为求短期避免被害人催债,多次要求被害人大量服用药物,且最终没有实施救助,放任了被害人死亡结果的发生,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
经审理,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2020年9月1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通过本案,检察官付晓梅提示大家,患有心理、精神问题其实不可怕,应及时就医,不要相信封建迷信,否则只能是损失钱财,耽误病情。
记者:樊梦 摄像:吴建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