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拉“团队”组建诈骗集团,3个月作案500多起

2021-01-21 15:49:18 作者: 男子拉“团队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孙鑫鑫 解晨曦 记者 王晓宇)树立虚伪还款渠道,假充小额网贷“催收”人员,以受告贷渠道托付催账的名义施行欺诈,短短3个月,骗得500余人合计260余万元。近来,经连云港市赣榆区检察院提起公诉,一同由33人组成的违法集团欺诈案一审宣判。

△庭审现场

软暴力催收,“不还款就曝光你的通讯录”

二零二零年3月的一天,家住重庆的周女士接到了一个催收电话,对方声称是受托付的第三方催收公司,要求她抓紧时间还告贷,并要挟不还款就曝光她通讯录。

心存疑问的周女士加了对方微信后,运用自己的手机号登录了对方发来的网贷渠道链接,发现自己有一笔告贷金额3000元,逾期费498元的告贷未还,由于周女士曾在多个网贷渠道告贷,自己也记不清楚是否有这笔告贷未还,便信以为真,依照对方的要求经过该渠道进行了还款操作。过后,周女士一向未收到还款凭据,也无法联络上对方,才发觉上当,当即报案。同年3月17日,连云港市赣榆区公安局接公安部头绪,称该区有人施行欺诈。经过近一个半月的细致侦办,警方顺藤摸瓜,挖出了一个以刘某为首的网络欺诈团伙。

快速扩张,把冒牌催收做成黑工业

“由于此前我在外地做过催收告贷的作业,有些经历,觉得自己带人干能赚得更多,就带人假充网贷渠道托付的催收人员进行欺诈。”归案后的刘某说。

二零二零年2月,刘某开端联络购买网贷人员个人信息、私家制造的网络查询渠道、外地黑卡和微信号等,一起联络租借场所,物色开展成员,逐步构成以刘某为首,以陈某、王某等7人为核心成员,以苏某、董某等20余人为首要成员的欺诈违法集团。

同年3月初,刘某开端把买来的网贷人员信息提供给下设的6个组长,由各组组员假充催款公司人员,选用发信息、拨打电话、微信联络等方法联络被害人。获得被害人信赖后,他们经过微信发送虚伪还款网站链接,骗被害人进行银行转账。随后,刘某安排取款组在最短的时间内取现。就这样,不到3个月,该欺诈集团共骗得500余名被害人合计260余万元。

因该案涉案人员很多、被害人遍布全国,取证难度大,二零二零年4月7日,赣榆区检察院提早介入该案,对案子从资金去向、电子数据提取等方面提出侦办主张,引导公安机关不断完善根据,补强根据链条。

△检察官问询嫌疑人进行办案

确定违法,33名被告人退赃退赔120万元

二零二零年6月30日,该案被移交赣榆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审查,刘某等人为施行欺诈行为而构成较为固定的违法安排,是违法集团。该集团内部共分4个层级,以刘某为首,下设组长,组长下设小组长,组内各成员又彼此伙伴,且每个小组组内欺诈数额不等,单纯以在集团内的职务或是欺诈数额来区别主从犯,均有必定的片面性。

为此,承办检察官将担任的集团职务和涉案金额归纳考虑。刘某作为违法集团首要分子,应当依照违法集团所犯悉数罪过进行处分;陈某等6人作为组长,在共同违法中起首要效果,应当依照其参加、安排的悉数违法处分;其他26人在共同违法中起非必须、辅佐效果,根据其各自以及同案犯的供述、账本、微信记载等彼此印证,终究计算出各自的违法数额。

在审查起诉过程中,检察机关向被告人奉告诉讼权力并屡次释明认罪认罚从宽准则相关规定后,该案33名被告人表明自愿认罪认罚,并在律师的见证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一起,检察机关将退赃退赔状况作为提出量刑主张的参阅根据,鼓舞被告人自动退赃退赔。到现在,被告人共自动退赃退赔近120万元。

二零二零年7月31日,赣榆区检察院对刘某等33人涉嫌欺诈案依法提起公诉。

近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欺诈罪别离判处违法集团首要分子刘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分金10万元;主犯陈某等4人有期徒刑十年,各并处7万元至8万元不等的罚金;其他涉案人员别离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六年不等的惩罚。

(通讯员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