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交待也无妨:阜宁警方“零口供”甄定窃贼入狱

2021-01-22 17:30:44 作者: 拒不交待也无

近来,阜宁县公安局羊寨派出地点“冬天攻势”举动中远赴南通,一举捕获合伙偷盗作案的犯罪嫌疑人杨某玉。

捕获犯罪嫌疑人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1日,杨某玉伙同街坊杨某香流窜至阜宁县城向阳路一卫生室门前,窃得一辆价值约5000元绿色金彭牌半蓬电动三轮车。羊寨派出所办案民警通过细致侦办,很快捕获犯罪嫌疑人杨某香,但杨某玉却一向在逃。上一年十二月23日,办案民警经循线追寻,远赴南通某小区考察布控,总算在杨某玉租住的租借房内将其成功捕获。

但是,当民警在对杨某玉进行详细询问时,他却闭口不言,由于他信仰“只需不开口,神仙难下手”,拒不告知作案现实。从前有过前科劣迹的他幸运以为,我若拒不告知,警方就不好记说话笔录,只需没有口供,他们就不能对嫌疑人采纳刑事强制措施。其实,办案民警通过调取案发现场监控视频、造访目睹证人等办法早已把握他确凿的现实依据,并且同案犯早已落入法网,也告知了与杨某玉一起作案的现实通过。一起,警方已依据杨某香的告知追回了赃物电动车。至于杨某玉拒不告知或否定现实也不妨。鉴于杨某玉的卑鄙行径,1月22日,阜宁警方相关部分对此案专门会办研讨,依法对杨某玉采纳刑事强制措施,杨某玉仍是被关进了看守所。

通讯员洪海龙姚圣俊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施广权

校正丁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