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眼-重庆广电音讯,2月6日上午八点多,谢女士拉着行李箱,预备踏上返乡的归途。在小区门口,被保安给拦了下来。几个小时后,行李箱现已破损,谢女士以为,是由于她拖欠物管费,保安就扣押了她的行李箱。
谢女士告知记者,上午她拉着行李箱出门,保安就拦住他,说要核对信息。她其时以为,保安是为了保证业主的产业安全,所以也很合作保安的作业。
本来以为核实了信息,也就没事儿了。出了小区大门,谢女士自动把行李放在保安室里,让对方帮助看一下。成果去买了个早餐回来,看到保安正在和物业办公室打电话。对方说她拖欠3000元物管费。让她有必要交了物管费,才干拿走行李。
谢女士说,由于对物管公司的一些服务有些定见,确实拖欠了部分物管费。她告知保安,过完新年,就会回来和物管公司说说物管费的工作。可是保安一向拘留她的东西。争论过程中,行李箱的拉杆被损坏了。
谢女士想不通:物管公司怎么能由于拖欠物管费,就拘留自己的行李箱,不让出大门呢?面临记者采访,当事保安和物管公司的负责人,给出了不同的说法。
物管公司表明,不让谢女士拿走行李箱,并不是由于谢女士没有交物管费。是由于依照他们内部的办理规则,拿行李箱的人,有必要前往物业中心,开具出门条,保安才会放行。拘留谢女士的行李,和她拖欠物管费没有关系。
但这个说法,谢女士并不认可,她出示了其时用手机拍照的一段视频。视频里边,谢女士责问,对方为何不让自己走,对方答复便是,“你欠咱们3000元物管费。”
关于此事,有律师以为,物管公司供给了物业服务,业主就有准时、足额交纳交纳物业费的责任。假如业主拖欠物管费,物管公司应该采纳合理合法的途径,来敦促对方缴费。拘留业主的行李箱来迫使对方交纳物管费,这样的做法自身是一种侵权行为。
现在,当地警方也介入了此事。谢女士和物管公司两边正在进行洽谈。
(第1眼-重庆广电记者 谭博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