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张国桐
2月5日,济南市公安局长清区分局依法给予违规点燃焰火爆竹行为人郭小明(化名)罚款伍佰元的行政处罚,开出了长清区今年首张违规点燃焰火爆竹的罚单。
2021年2月3日晚,郭小明因其女朋友想要看焰火,便驾车载其一路行进至长清区立异谷R1线轻轨邻近,在明知是禁放区域的情况下,违规点燃焰火爆竹违反了《济南市制止点燃焰火爆竹的规则》
接到头绪后,长清公安分局治安大队联合崮山派出所安排警力打开查询,并确认郭小明的违法行为。
济南公安再次提示:禁燃禁放区域内,必定不要“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