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公安局和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检察院举行新闻发布会。
2月8日,银川市公安局、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检察院一同发布一同涉嫌疫情防控期间偷越国境罪的案子,这也是银川市首例偷越国境案。
二零二零年3月一天,刘某受夏某某(在逃)诱惑,决议到境外从事电信欺诈违法犯罪活动,当年4月16日,刘某伙同他人一同乘坐飞机抵达云南省景洪市。4月20日,刘某等人从云南省孟连县邻近偷越出境时,被孟连县公安局边境办理大队抄获并处以1900元的罚款。
次日,刘某等人再次从云南省勐腊县偷越出境抵达老挝。二零二零年9月21日,因老挝、缅甸疫情趋于严峻,刘某从老挝回来勐腊县磨憨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投案自首。
本年1月28日,银川市公安局约请金凤区检察院提早介入此案,金凤区检察院派出员额检察院提早介入引导侦办,提出补侦定见。2月1日,银川市公安机关提请检查批准逮捕,金凤区检察院于2月7日对刘某批准逮捕。
据金凤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刘某偷越国边境时,正值疫情防控关键期,严峻波折疫情防控办理次序,应当依法予以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