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昭帝去世后,霍光与群臣商议当立何人为帝。许多大臣主张立汉武帝的儿子广陵王刘胥,但霍光考虑到刘胥行为不检点,为汉武帝所不悦,所以不宜立为皇帝。当时有人上书言立帝事宜,“唯在所宜,虽废长立少可也”(《汉书·霍光传))。正中霍光下怀,遂决定立昌邑王刘贺为帝。
昌邑王刘贺是昌邑哀王之子,是汉武帝的孙子。刘贺行为狂纵,言行举止经常有违礼仪,即位以后不思改恶从善,对身边近臣龚遂的忠言置若周闻。刘贺令霍光心中的不安情绪与日俱增,经过霍光与张安世、田延年和杨敞的努力,最终通过皇太后(昭帝皇后,霍光的外孙女,当时16岁左右)之手,将刘贺赶下帝位。刘贺总计在位27天。
废刘贺后,汉朝平稳度过了27天没有皇帝的日子,在这期间,霍光与张安世等人反复商讨,最后同意了丙吉的推荐,决定立汉武帝的曾孙刘询为帝,是为汉宣帝。
汉宣帝是汉武帝太子刘据的孙子,他的父母在巫蛊之祸中全部遇难,当时汉宣帝才出生几个月。汉宣帝在监狱中过了5年后,才获得赦免。在监狱中,负责管理关押巫蛊一案囚犯的丙吉怜悯还是婴儿的汉宣帝,找来妇女悉心照顾汉宣帝。
后元二年(公元前87年),汉武帝病重,望见长安监狱中有“天子气”,遂下令将囚犯全部杀掉。但丙吉却坚闭大门,拒绝皇帝的使者进入监狱,汉武帝闻后,以为“天使之也”乃大赦天下。
出狱后,丙吉见汉宣帝孤苦,就将他送往史良娣(刘据的宠姬之一,汉宣帝的奶奶。太子的妻妾分三等:妃、良娣、孺子)的兄长史恭家,一直由年已高龄的贞君(史恭的母亲)抚养。一段时间后,汉宣帝被召至掖庭(在宫中,汉武帝前为永巷,是妃嫔居住的地方),但大部分时间生活在民间。
在掖庭时,汉宣帝又得到曾经事从刘据,时任掖庭令的张贺(张安世的弟弟)的照顾。张贺承担费用,请人教汉宣帝读书,待其年长后,又为其娶妻。张贺本想将张安世之女嫁与宣帝,但遭到势利的兄长反对,不得不帮宣帝娶平民之女为妻。
汉宣帝虽命运多舛,但得到了很好的教育,史书说他曾拜师学习(诗经)(丙吉向霍光推荐时,说汉宣帝“师受(诗经)、(论语》、(孝经)”),他接受的主要是儒家文化的教育。又由于长期混迹民间,汉宣帝“喜游侠,斗鸡走马,具知闾里奸邪,吏治得失”(《汉书·宣帝纪》)
汉宣帝受过儒学教育,而且由于个人的特殊经历,他又深知民间疾苦,两者的结合使汉宣帝时期的吏治具有刚柔相济、赏罚分明的特点。
宣帝期间仍然重视通过各种政策鼓励农业生产,招抚流民还归农田,每逢天灾或歉收总有惠民之举。本始三年(公元前71年),天大旱,诏令受重灾者免当年税赋。第二年又下诏,申令“农者兴德之本”,要求皇室减少人员,使之归于农耕。
同年又免除受地震灾害之民众的租赋。地节元年(公元前69年),借给贫民耕地,后来又令贷给粮食和种子。两年后,又反复下令要求善待贫民和鳏寡孤独者,在地震后又要求省减皇室和政府开支,鼓励流民回乡耕种,且贷给粮、种,并免税赋。地节四年(公元前66年)宣帝考虑到受水灾影响,民众生计困难,特下令降低盐价。
宣帝时代在经济制度上也有创举。五凤年间,耿寿昌建言从三辅、弘农、河东、上党、太原等离长安较近的地方汆谷供应京师,相应地可以减少从关东地区漕运的人力和费用。又在边地筑粮仓,价贱时购入,价贵时抛售以稳定谷价,取名为常平仓。
经过昭、宜时期的生息,社会经济得以迅速恢复,再加上宣帝时期吏治相对清明,因此成功实现了“中兴”事业,史称“昭宣中兴”。班固在《汉书·宣帝纪》末尾赞美道:“孝宜之治,信赏必罚,综核名实,政事文学法理之士咸能精其能……单于慕义,稽首称藩。功光祖宗,业垂后嗣,可谓中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