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2月14日音讯(记者 苏桂除 通讯员 苏贝雅)记者从万宁市消防救援大队了解到,2月13日,万宁一女子因违规贮存煤气罐引发火灾被拘留10天。
起火煤气瓶存放点
2月十二日19时16分,该大队接到大众报警,称坐落万宁市万乡镇万城春天小区东侧后涧村一民房产生火灾,消防人员赶赴现场处置时发现,着火民房内存放很多煤气瓶,火势处于延伸阶段,无人员被困。紧迫关头,参与消防员齐心合力,把现场25瓶煤气瓶转移到安全区域进行冷却,现场火势敏捷得到熄灭,未形成人员伤亡。
处分决定书
事发后,经查询问询,当事人靠上门帮周边小区居民加送煤气营生,未经有关部分答应,私安闲民宅内存放很多煤气罐,归于无证出售且违规贮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违法行为。现在,当事人已被公安机关处以拘留十日的行政处分。
消防部分提示广阔市民:家用煤气瓶归于易燃易爆品,贮存、出售等需通过批阅,未经批阅贮存、出售属违法行为。整体市民需求加强防备认识,从正规渠道购买,而且要定时查看煤气罐、气灶开关及管线是否有漏气现象,防止产生安全事故。此外,煤气罐不能接近热源、明火,不能在阳光下暴晒,安全用气,需时间紧记。南海网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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