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大家还记得之前报道过电子眼的一件事,某地的一个电子眼一年的罚款金额就高达上千万,小编是做金融的,要知道很多上市公司一年下来的的纯利润都是负数,而一个电子眼就干翻很多上市公司的收入,当然用收入这个词不太恰当,但是这也反应出有些电子眼的问题所在。
有律师代表直言在同等违停下,南京违停罚款是100元,在深圳违停则需要300元,而在机动车道违章在武汉只要50元,在太原则要100元,其中的罚款金额相差甚大。
问题来了,在同一片蓝天下,为何费用却不尽相同,设置电子眼的起初目的很明显是用来小惩大诫帮助管理,但生活中有些地方严重的处罚就像这次大会代表所言,有些地方交管利用电子眼标准获得罚款收入。
一直以来为什么电子眼没有很好规范,因为在社会发展之下,对应的行政机机构还并没有对其进行过立法和行政规定,这也导致了各地各自为各自的交通管理系统设置处罚规则,这也就形成了2020年民用汽车保有量2.81亿辆,平均每辆车罚款就超过千元,也就是罚款总额3000亿元的存在。
这次有代表在会议上提出建议,对于电子眼在什么路段,设置多少,由谁来核准以及设置使用规范等等做出对应的规范,要切实的把其实际作用放在真正的治理交通秩序问题上。
这次有代表提出这样的建议说明有人开始注意到了这些问题,相信之后会有对应部门去做调研然后做出优化,不知道大家期待这样的建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