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还原“毒花生”事件:报案人与失主合谋谎报,均被行拘9日

2021-03-11 14:10:54 作者: 警方还原“毒

四川省律师协会维权委委员冯骏律师表示,该事件中,警方从预防具有危害性的事件发生的角度出发,及时预警并及时消除影响的做法是完全正确的。但失主为了让警方引起重视而谎报毒花生的存在,且客观上也的确引起了警方的紧张,投入大量警力,同时还造成了社会公众的恐慌,此种行为已构成行政法意义上的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的规定,失主属于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这种行为将可能被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情节严重,失主甚至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