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被抓后,手机里存着和情妇的肉麻

2021-03-18 13:07:35 作者: 贪官被抓后,

诸多的证据已证明邵积欣在其哥哥的公司没有股份,但邵积欣仍不甘心束手就擒,他把最后的希望寄托在了律师身上。

“推理辩解”——难挽败局的救命稻草

原来,邵积欣聘请的律师通过查阅案卷,向邵积欣提供了一个原来谁也没注意到的细节:在工商登记中,有多处的签名都是邵积欣的笔体,以此可以说明办理手续的人是邵积欣。

这一信息再次激活了邵积欣做无罪辩护的梦想。在开庭时,他当庭翻供,把“股份分红说”划出了一条逻辑推理线路:公司注册手续上是邵积欣亲笔签名——公司是他发起创办的——创办人定然有股份——有股份则能分红——邵绩勤给他的钱即分红——分红不是受贿。

针对被告人的辩词,公诉人出示了68人的书证、证人证言和视听资料等达100多份,对邵积欣的“股份分红说”一一进行了驳斥。

公诉人员明确指出,邵积欣的“亲笔签字说”到“股份分红说”混淆了基本的逻辑概念,是推脱罪责的生拉硬扯,利用特殊身份为亲友代办工商手续只能进一步说明他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行为由来已久,根本不能证明其是公司的创办人。

接着,公诉人员要求邵积欣提供本人的出资书证、书面入股协议等有关证据。而邵积欣却只提供了几张公司向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借款证明,声称是他借款向公司投资。对此,公诉人指出,该公司的借款,虽然有些是通过邵积欣介绍的,但早已与借款人本息结清,与邵积欣参股搭不上边儿。

“推理辩解”难挽败局,邵积欣机关算尽,再无招可用。

2013年12月17日,邵积欣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邵积欣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经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做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