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开公司,办发布会, 一人分饰多角将好友22万余元“收”进自己腰包......

2021-03-18 17:28:55 作者: 合伙开公司,

合伙开办公司,举办发布会,投资了22万多元,但这竟是好友分饰多角、自导自演的一出骗局。日前,宝山区检察院对这起诈骗案提起公诉。

图片来源:东方IC

合伙开公司 举办发布会

闫某和王某曾同在文化传播公司工作,闫某是设计师,王某负责策划。2020年两人先后离职,因为平时很谈得来,因此仍然保持着密切联系。

2020年7月,王某提议合作办一场某面膜品牌发布会,两人一拍即合,便开始筹办一家属于自己的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闫某是公司法人,王某是股东。为了举办这场发布会,王某将闫某拉进了一个微信群,群中还有甲方即发布活动委托方的负责人“Sherry”。

筹办的过程都是王某在办理,而闫某只是在微信群中和“Sherry”沟通。王某说第一份合同因为公司的营业执照没有下来,就以个人名义与甲方签订。活动场地定在环球港,需要支付定金,2020年7月17日闫某就转给王某第一笔钱2万元,王某称会和他垫付的资金一起转给场地方。

后来,王某说他和“Sherry”与面膜公司金总谈活动日期时,金总不满意,就将时间延后至8月,地点改在大悦城。王某就以两人的公司名义,与甲方签订了合同。之后,王某又说他因为无证驾驶被拘留了几天,闫某和甲方的人联系不到他,为此发布会只能再次延期至9月底。

这些过程中,王某以租赁场地、租赁网红、改期的违约金、请甲方吃饭、送礼等名义,让闫某陆续向他转账几十次,总计人民币超过22万元。

合伙人分饰多角、自导自演一出骗局

按照合同约定,甲方公司应当在9月22日之前,预付52.5万元的定金,但一直未能收到,闫某几番催促,“Sherry”通过微信发了一张转账回执。

经去银行核实,这个回执竟是假的,在闫某的追问下,“Sherry”道歉说公司没钱,公司的“高总”在想办法筹钱。闫某打算和“高总”见面处理该事,但是王某称高总、“Sherry”找他协商好了,并出具了一张甲方的承诺书,承诺于2020年10月25日前赔偿8万元。

10月21日,“Sherry”发给了闫某“高总”的微信,闫某就和“高总”通过微信进行联系,并相约次日10时在“高总”公司见面。但当天王某又说更换见面地点,又说有事,闫某一直没有见到“高总”,之后连“高总”微信也失去联系。

闫某顿时感觉不对,在查看微信时,发现这个高总就是王某之前提供的一个第三方的供应商,闫某就按合同上甲方的公司地址找上门,发现房门锁着,透过玻璃看到其中空无一人,询问了隔壁公司的员工,得知该处很久没人了。闫某电话质问王某,他坦白说这一切都是骗局。

王某到案后交代,自己欠了18万的债务,无力偿还,就想到以开展会名义骗钱。合同和电子转账单都是伪造的。而微信中的“Sherry”和“高总”其实是王某的小号。王某分饰多角,自导自演了一出骗局,为的就是骗取闫某的钱款。

宝山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以诈骗罪对其提起公诉。日前,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检察官提醒,投资经营需要做好全面考察核实,尤其是在支付钱款时要擦亮眼睛,注意辨别真伪,提高防范意识。一旦发现可能被骗,注意保留好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通讯员 金玮菁 新民晚报记者 郭剑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