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就是图送货上门的便捷。然而,越来越多的快递驿站“扎根”海口的各个小区后,很多包裹几乎不再送货到家,而是直接扔到快递驿站,想要拿到包裹,得自己去取。
这不,近期就有多位市民向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反映,未经收件人同意,包裹直接被放在快递驿站“托管”。这种行为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包裹不送货上门该怎么投诉?连日来,记者进行了走访调查。
市民在快递驿站取包裹。记者 王天宇 摄
市民吐槽:
快递经常被驿站代收,送货上门已成奢望
“您的快件已存至某某驿站,请凭取货码及时领取……”这是家住海口市滨江帝景小区居民张倩(化名)近半年来经常收到的取件信息。
“自从小区附近有了快递驿站,快递员似乎再也不上门了,取而代之的是手机上收到的快递取件码,我住在1期,快递驿站设在2期,每次取件要出小区横穿马路自己取件,很是不便。”张倩称,她偶尔需要加班,有一次回到家已是晚上8点多,但她去快递驿站取包裹时,发现快递驿站已经下班了,没办法的情况下,第二天只能委托邻居帮忙取包裹。快递驿站宣称是解决包裹配送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没想到现在对她这类人来说更不方便了。
与此同时,家住海口江畔人家小区的居民吴女士称,如今包裹送货上门已成奢望,如果是一些小商品,比较好拿,放在驿站也就算了。但是有些时候,她购买的商品明明比较大件,自取非常不方便的情况下,一些快递人员还是会选择将快递放在驿站,这让她很难接受。
“最起码快递公司应该打个电话征求一下我是否愿意放在快递驿站吧,但快递员却直接忽略这一环节。”家住海口振民巷附近的张女士说,她的包裹经常被投放在离家500米外,位于凤翔花园A区的一处快递驿站内,每次取件都要来回奔波1公里的路程,她对此吐槽“这是自己给自己‘送快递’”。
除此之外,还有市民反映,快递驿站的自提模式没有问题,因为毕竟现在的上班族居多,寄存的需求旺盛,但是寄存应该要尊重用户的选择,如果用户已经强调自己不要自提,必须送货上门,快递公司和快递驿站依旧不作为,我行我素的话,这就是一件比较讨厌的事情了。
设在居民区的快递驿站。记者 王天宇 摄
不上门理由:
有快递驿站竟称“现在哪有包裹送到家的”
记者调查发现,在海口除了京东和顺丰相对规矩一点外,其他一些快递公司不送货上门,把包裹扔到快递驿站的情况已是一种常态。
为何快递公司直接绕过收件人将包裹放入快递驿站?一位去年刚从快递公司辞职的快递小哥向记者透露,大部分上班族白天是不在家的,他们也需要把东西送到驿站或快递柜,需要送上门的订单大概只占百分之二十不到,而大量的快递量直接就忽略了送货上门这种耗费人力成本的事情。因为一般情况下都是快递公司和驿站之间相互合作,默认快递自取和快递投放驿站。只有用户投诉过来,快递公司或驿站的工作人员才会进一步处理此事,否则没人送货上门。
快递员小张表示,每天送快递,一个客户打一次电话,一天下来少的几十个,多的上百个,打完电话还要等客户下楼拿,快的两三分钟,慢的十来分钟才会下来,一个小区的还好,会把快递整理在一起统一送,时间都浪费在了等待上面。一天效率也不高。可送到驿站后就不一样了,周边小区的快递统一放在驿站,这样能节省很多时间。
目前,快递驿站主要分为两种:快递公司自设驿站和第三方(或个人)设立驿站。3月17日上午,记者走访了海口的多家快递驿站工作人员向记者坦承,因包裹未投递到位,时常收到用户的投诉。
“我们驿站目前和圆通、申通、百世三家快递公司合作,每天三四百个包裹,不能每个人都电话告知。”海口市滨江帝景二期商铺菜鸟驿站工作人员称,每个包裹入库后,都会给收件人发送短信及取件码,如果收件人不同意放到驿站,电话告知后,他们会将包裹送到收件人指定的地址。
在椰海大道椰海新城小区的菜鸟驿站内,记者质疑工作人员为什么不提供投递到户的服务?放在驿站为什么不事先告知?
“现在哪有快递送到家的,快递柜不也在楼下嘛。”该驿站一位女性工作人员称,每天这么多快递,不可能每个顾客都打电话告知的,如果不想让自己的包裹放在快递驿站,可以在网购时进行备注。
设在居民楼外的快递驿站。记者 王天宇 摄
部门回应:
包裹放在快递驿站前需征得收件人同意
记者了解到,2018年5月1日,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快递业的行政法规《快递暂行条例》正式施行。其中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这也意味着,如果未经收件人同意,快递企业就将包裹投放在快递驿站,属于违规行为。
然而,记者连日来随机采访了多名收件人,他们均表示,快递公司将快件送到快递驿站前,从未征求过自己意见,且均是快件到了驿站后收到自行提货的通知。换句话说,这些收件人从未将快递驿站列为“指定的代收人”。
“快递公司直接将包裹投放到快递驿站的做法,属于未按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投放,明显违反了《快递暂行条例》。”海南昌宇律师事务所律师连章松告诉记者,如快递公司和快递驿站进行合作后,约定由快递驿站承担入户配送服务。驿站工作人员应该及时联系居民,约定上门配送时间。
“没有经过收件人的同意,私自把包裹放在快递驿站或智能快件箱都是违规行为。”海口市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管科有关工作人员表示,按照相关规定和服务标准,包裹原则上必须要投递到户,但是一些收件人不一定都在家或者不方便签收时,就衍生一个服务的转化,这时快递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和客户以约定的形式进行投递,如投放在快递驿站,就必须要征得收件人同意。其实,他们一直都在和相关的快递企业普及相关法律法规,也通过执法手段来督促快递企业来完善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