侠客岛:大数据杀熟,这算哪门子“精准服务”?

2021-03-19 08:47:12 作者: 侠客岛:大数

近年的“3·15”前后,“大数据杀熟”都会冲上热搜,今年也是这样。有网友说:“老薅同一只,薅秃了咋整?”

某位岛叔不信邪,找来5部手机、打开常用的百度网盘APP,居然发现了4种会员包年价。“我早就开通了SVIP自动续费,结果年费最高?真就以为我不看自动续费所以向我偷偷多收钱?”该岛叔怒道。

侠客岛:大数据杀熟,这算哪门子“精准服务”?

岛叔在百度网盘APP发现多种会员包年价

近年来,“大数据杀熟”已成消费者的“吃雷重地”。

2018年,一位长期在某在线票务平台预订酒店房间的网友发现,使用不同账号登录,看到的同款房间预订价格竟相差近百元。由此,外界开始窥见平台商家针对特定用户的个性化定价、以求利益最大化的“杀熟”套路,不仅老客消费成本高于新客是常事,甚至还鼓捣出“千人千面”的业内“致富经”。

点外卖?某驴肉火烧店常客表示,天天打卡大半年,配送费从来都是6元;一日手机没电,用新机刷出的送餐费一下降到3元,还能再领8元红包。

买机票?网友陈先生表示,10点47分下单,机票价格为17548元,10点50分再度下单,价格变成18987元。等到1小时后用同伴账户再试,好家伙,同款机票只需16890元。

平台不只“看人下菜碟”,偶尔也会看“装备”。同样的视频软件会员套餐,在安卓或PC设备上购买198元/年,在ios设备上买入,就瞬间涨到228元/年。

也有一些消费者热衷于和大数据“斗智斗勇”:使用浏览器时选隐身模式,随时手动清理手机缓存,买票、点餐、订酒店货比三家。但问题是,消费者的一举一动,无时无刻不在被记录、被分析,逃得了这次,躲不开下回,钝刀子也会“磨快”。

侠客岛:大数据杀熟,这算哪门子“精准服务”?

不同账户订餐配送费不同(图源:央视新闻)

“大数据杀熟”为啥久盛不衰?

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许光耀表示:“不同消费者对价格的敏感度不同,支付意愿存在差异,相比一视同仁、统一定价,差异化的定价行为更能提高商家利润。”一旦互联网入口出现垄断,杀熟便会成为一种“自然反应”——说白了,既然不差钱,您就多掏点。

一位业内人士称:“平台是商业机构,不是慈善组织。当注册用户达到一定数量,平台的‘收割期’便随之到来。”他认为,“大数据杀熟”是“取旧补新”的过程,把在老用户身上额外多收的费用补贴给新用户,同时支付平台运营成本。

“无论是巨头还是小创业公司,‘杀熟’的价格变动幅度一般在10%以内,再多就是耍流氓了。”该业内人士称。

在业内,关于“杀熟”合理性的争议不断。对消费者而言,“大数据杀熟”是实打实的价格欺诈。

央视新闻援引专家观点称,“大数据杀熟”在两个阶段涉嫌违法:一是在用户个人信息收集阶段,涉嫌违法收集个人信息;二是在“杀熟”实施阶段,涉嫌侵犯消费者隐私权、知情权、公平交易权。

针对“大数据杀熟”的规制也在不断细化。例如,《电子商务法》规定,针对消费者个人特征提供商品、服务搜索结果的同时,要一并提供非针对性选项,明确违反规定的,由市场监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2020年出台的《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写明,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可能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无正当理由对交易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实施差别待遇,应就具体情境分析是否构成差别待遇。

专家表示,虽然 “杀熟”被明令禁止,但其行为隐蔽,很难被认定。上过热搜的“杀熟”公司,“无一例外,无一承认”。

侠客岛:大数据杀熟,这算哪门子“精准服务”?

《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图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如今,随着数据竞争日趋白热化,“大数据杀熟”也迭代升级,“杀熟”引发的数据风险愈发引人关注。

杀熟1.0,大多是老客卖高价;杀熟2.0,则是个性化推送下的精准杀熟。相较于显而易见的差异化定价,如今消费者在一些平台下单,会收到复杂算法临时生成的各类优惠券、价格组合,不同账号的价格差异其实比以前更大。

同时,杀熟2.0中的“熟”,已经不是“熟客”,而是被平台充分掌握个人信息的“熟人”。基于算法的个性化推送会打造信息茧房,基于歧视性算法的产品匹配则将剥夺消费者依法享有的选择权。

信息丢了,权益没了,消费者成为算法的猎物。

《互联网平台竞争与垄断观察报告》显示,被“杀熟”后,选择维权的消费者占比62%,其中“找商家协商”成为消费者维权的首选路径。有关专家表示,“杀熟”手法隐蔽,取证难而又难,消费者不妨向政府部门举报。相关部门可通过第三方会计事务所资源对平台方进行数据审计,据实调查平台程序设计、数据设置问题。

如何查处?许光耀认为,行政处罚必须足够严厉,方可对平台产生威慑:“在认定行为人拥有支配地位(或达成垄断协议)的前提下,消费者可提起反垄断诉讼,一旦查处,处罚可达上一年度营业额的1%-10%。”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副所长周汉华也认为,只有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规定,才可对消费者的数据实施更精细保护。

数据本身没有价值倾向,用得好,可以让服务更精准,用户体验更佳。但“大数据杀熟”明显走了歪路,依据用户画像及消费习惯进行精准溢价,本质上就是欺诈。对咱消费者来说,无论是昂贵还是便宜,花钱得明明白白,某些平台搞这种不上台面的“差异化服务”,实在太无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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