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不和、分居、家暴成婚姻三大杀手,家暴事实认定率不足3%

2021-03-20 00:01:53 作者: 感情不和、分

生活中,像黄晓这般多次上诉后,法院仍未准予离婚的不在少数。《报告》显示,1912份样本中,超七成的离婚诉讼最终被判决不准离婚。其中,第一次起诉离婚的为 1274份,占比 66.63%;第二次起诉的为 513份,占比 26.83%,三次及以上的起诉离婚案则为103份,未显示起诉数量的为22份。

2月初,著名前媒体人马金瑜(左)发文称自己遭到丈夫家暴,引发网络热议。图据青海日报

“《民法典》实施后,对于这种多次起诉、久判不离的现象有了新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新规定有效缓解了部分离婚当事人恶意拖延的现象。”沈欣说,“最终是否判离婚,主要还是看法官是否认定夫妻双方感情已经破裂且无重归于好的可能。”这一环节需要当事人举证,但搜集证据并非易事。

因被家暴起诉离婚的成功率则更低。《报告》显示,1912份样本中,原告主张被告存在家暴情形的有506份,但本组数据显示被法院认定存在家暴的仅有14份,认定率仅为 2.77%。报告分析称,家暴认定率低的原因,一方面在于很多家暴的受害人不懂如何留存家暴证据,另一方面在于法院一般要求受害人证明存在较为严重的家暴或者多次家暴才能予以认定。沈欣认为,出现上述情况,一定程度上是因为司法机关对待离婚的态度更倾向于修复与挽救。

对于如何更好地经营婚姻,华南理工大学教授周云认为,无论配偶怎样选择,“婚姻一旦缔结就要有把婚姻经营好的诚意,就要有付出的主动性。这是幸福婚姻的前提。”(注:除沈欣、周云外,其余人名均为化名)

来源 河南青年时报·东风新闻

记者 张知雨

编辑 夏赛赛

校对 王艳锦

审核 田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