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不和、分居、家暴成婚姻三大杀手,家暴事实认定率不足3%

2021-03-20 00:01:53 作者: 感情不和、分

“我不想再天天和他因为俺婆婆吵架了。”“喝多酒打我好几次,孩子天天吓得睡不着,我为啥不离婚?”……提及起诉离婚的理由,几乎每个坐在律师沈欣面前的当事人都红过眼眶。过去一年,沈欣所在的北京市京师(郑州)律师事务所代理过各式各样的离婚官司。“走到起诉这一步,大多当事人内心的困苦已到了极限。”

据国家民政部统计,2020年河南省离婚登记人数达61.68万对,其中第四季度的离婚人数以27.19万对的数量排在全国首位。这当中,有部分离婚登记是通过法院判决准予的。

什么样的原因让夫妻双方对簿公堂?河南省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以 2020 年河南省各地基层人民法院1912 份离婚纠纷判决书为样本展开分析,并于今年3月8日发布了《2020 年河南基层法院离婚诉讼大数据分析报告》(下文简称《报告》) 。在《报告》中,或许能找到婚姻的“杀手”。

感情不和、分居、家暴成婚姻三大杀手

“他从不知道作为一名丈夫和父亲的责任。”家在周口的黄晓提及丈夫时,满是无奈。在她的记忆中,与丈夫6年的婚姻像是一场独角戏。

“婆婆生病住院时,我给她端饭、擦身子,没日没夜地在病床前伺候。凌晨两点,儿子发高烧时,是我淋着大雨抱着他去医院输液。做饭、洗衣服、拖地,哪怕是换灯泡修水管都是我自己干的。”黄晓说,在丈夫王丰眼里,自己所有的付出都是理所应当。

因工作原因,王丰常年在外出差,每月回家的次数屈指可数。对于这些屈指可数的日子,黄晓既期待又害怕。“他心情好的时候,还会陪孩子玩一玩,但对我永远都很冷漠。”

黄晓说,那时夫妻俩唯一的“交谈”就是为家中琐事争执。晚上,黄晓在卧室哄孩子睡觉,王丰则转身关上了书房的门。慢慢地,黄晓不再期待丈夫的关心,她更在乎每月4000元的生活费能不能准时到账。

2019年,王丰失业了,黄晓不得不赚钱养家,每月不到4000元的工资让日子过得紧巴巴。后来,王丰开始酗酒,常常凌晨归来,对着睡梦中的黄晓破口大骂。“他骂我,埋怨我娘家穷,说我看不起他”,有时黄晓气不过回了两句嘴,王丰的拳头就直接朝着她挥去,“床头的台灯被砸坏了好几个,儿子被吓得常常从梦里哭醒”。

为了孩子,黄晓一直忍着,直到看见王丰手机内的数十条暧昧信息,她的心彻底凉了。

黄晓的经历只是当今社会中无数个不幸婚姻的缩影。感情不和、分居、家暴是婚姻不幸的主要因素。《报告》显示,上述三种因素在起诉离婚的案件中的占比排前三位,在1912份样本中,涉及感情不和的为 1687份,比例高达88%;涉及分居的为 940 份,占样本总数的 49%;涉及家庭暴力的为 506 份,占样本总数的 26%。

“事实上,这三种因素相互交织。”律师沈欣说,家暴、出轨、分居等因素会导致夫妻双方感情不和,同时感情不和又会导致婚姻关系中出现分居、家暴等事实。

《报告》分析称,这种现象一方面反映出人们对于婚姻质量的关注和对高品质婚姻的追求,同时也反映出了部分婚姻成立草率、婚前了解不充分、夫妻感情基础差的社会现实。

起诉原因多样化 女性提起诉讼占比近80%

除上述三种因素,《报告》中样本显示,起诉离婚的原因还包括出轨、赌博、吸毒、酗酒、婆媳不和、隐瞒疾病等。多样化的起诉原因显示出婚姻生活中林林总总的矛盾累积都有可能对夫妻感情造成较大的杀伤力。

郑州女孩丽芳的婚姻败给了婆媳关系。她和江浩经历了6年的爱情长跑,就在2018年准备结婚时,因经营不善,江浩家投资的连锁药店宣布破产,负债近200万。丽芳和父母商量后,依旧选择举行婚礼,“我不能在他最困难的时候离开他”。

婚后,江浩将独自生活的母亲接来同住,婆媳大战频发打破了二人世界的平静。婆婆嫌丽芳花钱大手大脚不顾家,丽芳嫌婆婆多管闲事挑拨关系,而更让丽芳气愤的是,婆婆为了周转资金,竟瞒着她以江浩的名义四处借钱,甚至将两人的婚房做了抵押。丽芳知晓时,江浩名下的贷款已近百万。

每次媳妇和亲妈产生矛盾,江浩都会选择“和稀泥”,哄着丽芳理解婆婆做生意的艰难。但随着耐心一点点消耗,渐渐地他也开始指责丽芳矫情做作。婆婆的强势苛责、丈夫的不理解让丽芳忍无可忍,在2020年春节,丽芳提起了离婚诉讼。

近些年,像丽芳一样主动提起离婚诉讼的女性越来越多。这一观点,在《报告》中得以证实。1912 份样本中,男性原告仅占样本总数的 19.51%,而女性原告的数量则为男性的4倍,比例高达79.08%。

为何主动提离婚的女性比男性更多?河南省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在报告中进行了三方面的分析。首先,当前女性经济独立性增强,对婚姻质量也就有了更高的要求。传统意义上妻子和妈妈的角色定位中“理应”承担的家务劳动、婆媳矛盾等,导致越来越多的女性不愿凑合,选择主动提出离婚。其次,女性思想逐渐解放,在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的社会风气下,许多女性不再一味地认为离婚丢人、令人耻辱。最后,《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反家暴法》等法律法规相继出台,让诸多在家庭中处于弱势地位的女性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仅一次起诉难离婚 家暴事实认定率不足3%

对黄晓来说,离婚过程的漫长远超她的想象。提离婚的最初几天,家里人轮番来劝她:“孩子没有爸爸,将来性格不健全。”“你才30岁,能当一辈子单亲妈妈?”……黄晓记得,那些天自己呆坐在沙发上,母亲和婆婆围着自己反复说着这些话。看着母亲在身旁抹着眼泪,婆婆拉着丈夫再三保证痛改前非,黄晓心里的厌倦慢慢累积。

半年冷战后,丈夫终于同意离婚了,夫妻双方却在孩子抚养权上产生分歧。多次协商不成,黄晓走进了法院。

2019年底,法院第一次开庭时,以黄晓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家暴,不能确认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驳回了黄晓的离婚请求。2020年底,黄晓第二次提起诉讼后,法院依旧以证据不足再次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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