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部门要精准施策,企业、家长也要各司其职
6月1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即将实施,其中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单设一章,明确规定: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诱导其沉迷的产品和服务;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网络社交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针对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务设置相应的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
“青少年专属内容池内容同质化、劣质化,意味着相应平台内容的种类有限,或者不符合青少年的需求,容易促使他们产生绕过青少年模式限制的想法。”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党委书记许泽玮表示,为了让网络游戏、直播平台对青少年更加友好,互联网企业应该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一方面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规章,建立真正发挥限制作用的青少年模式,另一方面也要对青少年模式的后台数据、推送内容进行常态化运营,提供优质内容才能与用户形成良性互动,不能放任不管。
“相关部门除了加强监管,还要在青少年模式的实施细节上精准施策。”许泽玮认为,目前,对于适宜青少年观看内容的管理还有待加强,“究竟哪些内容是青少年应该看的,哪些是不应该看的;哪些适合13岁孩子,哪些适合15岁孩子,缺少明确界定。”
一些互联网企业反映,用户在进行游戏充值、直播“打赏”之前,都经过了实名认证,系统难以界定是否为实名认证本人的行为。对此,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副教授杨钢元建议引入人脸识别技术,任何用户进行支付消费前,均须开启人脸识别,只有实名认证信息和人脸识别相匹配时,方可进入下一步支付消费程序。
“即便每款软件的青少年模式都能有效运行,还会有新问题产生。比如,一款软件限时使用40分钟,但手机中多款软件叠加,青少年上网总时长仍无法控制,难以解决沉迷网络问题。”杨钢元建议,是否可以开发一款汇总手机中各类软件使用时长的软件,分析各软件实际使用信息,家长也可以事前设置总时长,一旦超时,还可以远程控制。
湖北武汉市读者李亢认为,很多家长或是客观上对互联网缺乏了解、不够适应,或者主观上没有引起足够重视,没能发挥监护人应尽义务、承担起责任,“家长要对孩子多一些关心,多一些看管,多一些兴趣引导,出现问题后不能一味归咎游戏、直播平台”。此外,学校也应该主动发挥作用,在相关课程中注重网络素质教育,帮助青少年正确理解并使用互联网。
《 人民日报 》( 2021年03月22日 07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