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彬州市公安局副局长马英介绍,专案组成立后,民警很快通过外围工作锁定了卫某刚等主犯,从1月19日到2月10日,彬州市及咸阳市抽调30余名警力分赴山西运城、晋城及江苏无锡等地,将卫某刚、闫某强、王某平、杨某清等8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抓获。
经询问,卫某刚等人交代了作案经过及团伙其他成员相关信息,从2018年2月26日到6月底,专案组民警先后前往山西运城、汾阳、侯马及北京、河北等地,将胡某、武某堂等13名犯罪嫌疑人抓获,此后,多名犯罪嫌疑人陆续投案自首。
从2018年7月开始,专案组开始对三座古塔涉案的95件被盗文物进行集中追缴,先后辗转北京、杭州、西安、许昌、漯河、成都等10省市20余个城市,直至2018年10月,在杭州规劝已出逃日本的犯罪嫌疑人阮某尔回国自首,追缴工作方才告一段落。
马英告诉澎湃新闻,抓捕及追缴工作结束后,警方很快遇到了提取及固定证据等众多难题。要提取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民警必须进入地宫现场,但这与文物保护工作产生冲突,“我们曾先后提出采用机器人及内窥镜勘探等多种方案,但都没成功。”
“地宫内环境复杂,存在积水、缺氧等诸多阻碍。”马英说,专案组民警重新挖开盗洞后发现,地宫内积水严重,空气稀薄,贸然进入可能破坏地宫内原本稳定的小环境,导致古塔地基坍塌,不利于文物保护工作,也无法保证办案人员的人身安全。
在公安部与国家文物局的反复协调下,陕西省公安厅、咸阳市公安局与省市各级文物部门进行反复论证后,最终专案组民警在相关文物专家的配合下,于2019年4月2日顺利进入地宫,并在现场提取到一块物账碑,后经核对,物账碑中记录的文物数量与名目和警方实际追缴的文物完全一致。
被盗的石棺及石棺中存放的舍利。
佛塔中的琉璃瓶及舍利
失窃的铜镜
公安机关在开元寺塔中找到的物账碑。被盗古塔多属国家重点文保单位,23人获刑
犯罪嫌疑人陆续到案,被盗文物被悉数追回,马英在回忆起“1.16”系列盗掘古塔地宫、古墓葬案的侦破过程时多次感叹“案件告破实属不易”,他说,专案组历时14个月,辗转20余个城市,其间,从公安部到陕西省公安厅,再到咸阳市公安局,各级公安机关领导曾多次听取案件汇报,协调、指导案件侦破和现场勘验工作。
“案件侦办过程中,曾在高速公路出现两次爆胎事故,勘探地宫时也有民警因为缺氧陷入昏迷,所幸都没有出现伤亡。”马英说,随着侦查工作一步步推进,36名犯罪嫌疑人被陆续抓获。
2020年4月21日,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1.16”系列盗掘古塔地宫、古墓葬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经审理查明,卫某刚等15名被告人采用在文物保护单位附近租赁民房后秘密挖掘地洞的方式,共盗掘作案7次,其中案发时属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4处、省级文物重点保护单位的2处、市级重点保护单位的一处,7处文物保护单位中,有6处系古文化遗址,1处为古墓葬遗址。
一审判决中,警方追缴回的95件文物中,有4件被认定为一级文物、5件为二级文物、29件为三级文物,其余为一般文物。
案件共有23人被列为被告人,除上述15人参与盗掘古塔地宫、古墓葬外,另有8人系卫某刚盗墓团伙的销赃下线。咸阳中院经审理认为,卫某刚组织、指挥或参与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又系累犯,应依法从重处罚,但鉴于其归案后有重大立功表现,且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15年。其余22人被分别判处缓刑到14年有期徒刑不等的刑罚。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告诉澎湃新闻,2017年以来,公安部会同国家文物局连续组织开展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侦破盗掘、盗窃、倒卖文物案件30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000余人,破获了一大批重大文物犯罪案件,让6万余件被盗掘、倒卖文物重新回归。
上述负责人称,近年来,虽然公安机关始终对文物犯罪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但是在暴利的趋势下,文物犯罪分子仍然在顶风作案,且手段日益专业化、智能化,文物犯罪已形成探、掘、盗、运、销“一条龙”的地下文物犯罪网络,文物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公安机关将继续严厉打击文物犯罪,切实把老祖宗留下的宝贵遗产守护好,为守护中华民族根脉,保护国家文物安全贡献力量。